刑戈使出全身的力气奔跑,也不知自己跑的是什么方向,只是觉得心里很闷,就这么使劲的跑心情会舒服些许。一路上,他没理会沿途的美景,也没理会农田里向他打招呼的人,更没用上元力,全靠自身的力气。
终于跑累了,他扶着一棵树气喘吁吁地停下来。满头的汗水顺着他的脸颊聚集在鼻尖和下巴,一滴滴地掉落到地上,融入层层堆积的树叶。
他始终无法理解,父母为何这么在意宗学,非要他去宗学读书?就算是想通过读书出人头地,可在家里读书不是一样吗?他看过的书比绝大多数人要多上十数倍,只因为了血照经,他查找了无数书籍。地方志、历史传记等等他都涉及过,哪怕是前世那个千年帝国西秦国学识最渊博的夫子,他也有信心把对方比下去。
不过是一个山村里的宗学,他不在乎!
可父母为什么这么在乎?刑戈想不懂。如果父母想过上优越的生活,只要给他几年时间,他能把整个大石村变成刑家的私产!
尽管有些不愿承认,但刑戈却无法否认父母是为了自己才低声下气,才要变卖田产。偏偏这样更让他憋闷,父母对他太好了,买的新布做的第一件衣服永远是他的,好吃的父母一定留给他,十二年匆匆过去,他甚至无法对父母升起哪怕一丝不满。
恩是恩,怨是怨,他自诩恩怨分明,对不起刑大方夫妇的事他做不出来。
刑戈满脑子思绪,怒气却随着出的汗渐渐消散,最后化作一声苦笑。
“我何苦呢?”他擦去满头的汗水,才发现自己跑到了大石村外的森林里。望了望村子的方向,刑戈不由自嘲,“怕是有十里路吧?”
十里路跑得他快断气,在前世是根本无法想象的。然则身体太差,他也无可奈何。
周围尽是高达几丈的巨木,阳光洞穿密密麻麻的树叶,洒下束束金光,在铺于地面的厚厚落叶妆点上无数不规则的光斑,把氤氲的森林映照得如梦似幻。刑戈从未离家这么远,估算了一下,此处离森林外围应该有五六里远。
“他们会不会着急?”
刑戈想起父母,不禁担心起来。可要他转头回去,他又拉不下脸,毕竟他不认为自己做错了。如今冷静下来,他也不觉得是父母的错,错的是谋夺刑家田产的崔二和他的小舅子王立新。
一个小村的土霸王,威风居然不比创下赫赫威名的血尊差哪里去!
“崔二,王立新是吗?”刑戈长舒一口气,按下蠢蠢欲动的杀心。这笔账迟早要算,但不急在一时。
刑戈缓缓漫步于林中,这种无拘无束的感觉好久没体验过了。奇怪的是他这一刻还觉得独身一人挺好的,转念又想起刑大方夫妇,似乎有人挂念有人关心的生活也不错。两者念头交织在一起,刑戈惘然了。
然后,他发现忽然无法定位自己,他到底是那个连杀超级宗门落云宗六个长老和宗主的血尊,还是小山村里一对农家夫妇的儿子?无解,头疼。
他就这么一边低头思索,一边漫无目的地行走。不经意间,脚尖踢到埋入落叶下的一块硬物,险些把他给绊倒。
当刑戈止住身体,再抬起头,周围的景致竟有一分熟悉感,尤其是前方一个方圆足有两丈的树桩。冥思片刻,他确定自己来过类似的地方,像这么大的树桩很少见,不过他不大肯定。
走前几步,刑戈细细打量着树桩。
那是一颗银花树,木质坚硬,斧凿难穿,虽不算稀少,但生长极慢,像树桩一样长到两丈宽,没有一两千年是不可能的。这种树木的质地极为稳定,一块银花树木材,能够放几千年而不腐,非常适合记载重要典籍,被许多传承许久的宗门用作记录镇宗功法。
问题在于银花树通常只能存活五百年,更遑论生长一两千年。
翻出记忆,刑戈沉吟半晌,忽的一笑。
他想起在哪见过这根树桩了。
当年为了血照经,他走遍了无数地方,凡有奇特之处必定亲自探查一番。比如据说有强横异兽守护的洞窟、比如传说中埋藏了前代高人的墓穴、比如……不合常理的巨大的银花树树桩。把一两千年树龄的银花树砍断,在他修为巅峰时也能做到,这样的地方,没古怪才是怪事。
细数一下树桩的年轮,刑戈再次笑了:“不多不少,刚好两千。”
见到同样的巨大树桩可以理解为巧合,但年轮也一模一样,说是巧合谁也不信。刑戈肯定,这根树桩就是他前世见过的那一根。难怪他一直觉得大石村周围的地形有些眼熟,敢情是因为这根木桩。
如此说来,那东西就在附近。
刑戈走到刚才绊到他的地方,扒开厚厚的树叶,果然有个凸起的铁环。再扫开附近的树叶,一个长宽各四尺的铁门出现在眼前。他聚起元力,运至双手双脚,略显苍白的脸霎时变得通红。
“起!”
随着刑戈一声暴喝,铁门发出刺耳的摩擦声,“吱吱吱吱”地拉起一寸。刑戈一口气尽了,他也没慌,固定住身形,做了个深呼吸,猛一用力,足有一寸厚的沉重铁门原地拔起,翻到后面,撞出“轰”的闷响。
刑戈手脚发软地摔坐在地,大喘粗气,但望向铁门下的地洞阶梯,唇角的笑意不断放大,化作了畅快的大笑。好久,恢复了些许力气,他站起身拍拍衣衫上的灰尘,步入洞口,拾阶而下。
洞口高六尺宽三尺,异常昏暗。然则走了三十多步,眼前一下子亮了,却是镶嵌在上面的夜光珠散发出的晕晕白光,照亮了里面。仅此夜明珠一物,便已价值不菲,足见地洞的主人何其富贵。
“可惜了……”
刑戈来到一个石室,内里不大,长宽高各有一丈,摆放的东西却不少,堆满了灰尘密布的器皿塑像。他走到一尊半身高的塑像前,拂去上面的灰尘,立刻露出里面令人迷醉的金色。
这样的金像有三尊,剩下的则是金银器皿和一堆堆的金锭银锭。在夜光珠的照射下,即使厚厚的灰尘也遮掩不了里面的漂亮色泽。
只可惜,石室里财宝虽多,但拿出去必然会引起轩然大波,而且真正适合刑戈用的宝贝少之又少,现在他也用不上。至于石室是谁的,刑戈懒得理会,若不是他,石室还要在这里摆放一千多年也没人发现,可见它的原主人早忘了它。
对于金银财物,刑戈向来没什么概念,堆成山高的金子,对他来说也不如一件趁手的宝贝。这些前世无用的金银,今生却有极大的用处,至少可以解决上宗学用的礼金,满足父母的期望。
刑戈挑了一件最破旧最普通的银器,便离开石室,再把洞口恢复原状。来到森林外围,他在一棵树下埋上银器。
如非必要,他将会有一段时间不再来地洞。
刑戈走出森林,村庄就在眼前,青翠的山峰、错落有致的土屋、划成一块块的农田,如今看来是如此的可人。最后,他的视线停在东方无尽的大山。
此行最大的收获不是石室,而是通过石室,他终于大致知道落云宗后山山洞的方向了。
远处,有人大喊:“刑戈在这里!快叫刑大方和齐三娘来,刑戈找到了!”
不多时,一个女人大哭着跑来。没来由的,刑戈的心一阵阵发虚。
那个女人跑到刑戈身边,使劲地抱住他,好像他随时会消失一样,一边哭一边笑:“田不卖了!儿子,田不卖了,都听你的,田不卖了……”
刑戈的鼻子突然酸胀难受,低声说道:“对不起,是我太任性了。”
远远的有个肤色黝黑的中年男人疯子般狂跑,来到妻子身后,看看妻子,再看看儿子,眼看就要涌出喉咙的骂语消失无踪。他长长叹息,脱力似的喃喃说道:“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回家,都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