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洁与我一样,与现任男友处得很不快活。-=手打吧会员手打 www.shouDa8.com=*她还不知道我认识了徐颖,她开始一味地诉说她自己的不快。她的不快主要集中在一些具体事上,比如对某件衣服的审美观两人截然相反,比如她看不惯她男友对上级领导溜须拍马的嘴脸。我心说只要不是疯子就怎么都好办。
我对她说起了徐颖。她停止了诉说,认真地听。我轻描淡写,只说“谈着看吧”,我不想多说。
夏日傍晚的街边依然燠热难当,行人车辆扬起灰尘和喧嚣,不远处一个烤羊肉串的小摊冒着滚滚浓烟。我们闷头喝着啤酒,倒很安静。
过了会儿楚洁开始断断续续地询问,伴随着不断地喝酒。她像间谍般漫不经心又紧扣主题地刺探着徐颖的情报。我不愿多说,只敷衍着,“还可以”,“就那么回事”,“嗨,混呗”。我看着楚洁渐渐显出的醉态,心想我们离“纯洁的友谊”大约还有一段距离。
后来我们都喝多了。我们手拉手在马路上走。我们回忆着往事,一度我真有些旧情重生的温暖,但也就一闪而过。想到我们之间一年多来分分合合的拉锯战,我仍备感疲劳。大约楚洁也没有完全缓过劲来。那天我们控制得很好。分手时我对楚洁说:“我们各自回去把家务事处理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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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之后的两三个月,我成了名副其实的丧家之犬。
我妄图跟徐颖和平分手,数次谈判,均告无效。
我历数我们之间的种种不合适,包括生理上。钱钟书说婚姻如同穿鞋子,夹不夹脚只有自己知道,此话若单指婚姻的某一方面,比如性关系,也很恰当。跟徐颖在一块我时常想要是能有双毛袜子穿穿就好了。
有一次我仗着酒劲对她说起毛片上的老外,我说:“你该找个那样的。”回答我的是,一把茶壶向我飞来,得亏我一歪头,茶壶擦着我的耳朵飞过,在我身后的墙上爆炸。
我本来还想说“我是四○的脚若穿四二的鞋有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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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我的住处搬了出来,在朋友处借宿。
当时我曾自比为**撤离延安,不在乎一城一地的得失,勇于打破坛坛罐罐,与敌人打运动战、游击战,将延安这座空城留给蒋介石胡宗南吧――让徐颖独守空房吧。
当然那房子是我父母的。对此我和徐颖都心知肚明,这样看来我和徐颖的举动又有些过家家的意味。
为什么是空房呢?因为我的逃亡分好几次,每次都能带出点东西来,包括书、录音机、磁带、手稿,也就这些。
为什么要逃亡好几次呢?因为后来又回“延安”去谈判了几次,软硬兼施劝敌人撤离,每次都谈判不成反被扣为人质。
我先后住过盛立国在羊坊店的房子,李泉在翠微路的房子。再有就是刘明在三里河的那座塔楼十六层的一室一厅。刘明老婆崔霞每周上两到三天夜班,夜班时我可以去住,我同时在刘明家洗衣服,那一阵儿我对崔霞的上班时间表记得倍儿准,无论她怎么倒班,我都记不乱,有时比刘明都明白。
我之所以喜欢去刘明那儿,主要是因为他那儿设施比较齐全,彩电冰箱什么的,厨房走廊飘着庸俗甜蜜的饭菜香味,充满人间烟火的温暖。而另几位朋友的房子,要么是新分的空房,要么是堆放杂物(大多是舍不得卖的破烂家具)的储藏室,我住在其中,有点苦行僧的意味,我不是不喜欢苦行僧生活,但不能老那样。
我骨子里对世俗的向往每每就在崔霞上夜班的时刻强烈起来,于是我便从地铺或行军床上爬起来,绕过堆满破桌子烂椅子的门厅,出门直奔刘明的十六楼,天长日久,刘明的十六楼和崔霞的夜班这二者砰唧一结合,立马就唤起了我的世俗**及对生活的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