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7:太无耻啦,这对姐弟。
407:太无耻啦。这对姐弟。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挤上去,没挤上去的都是些身单力薄的人。这惨烈的一幕让人觉着大家的生活也不是很和谐,最起码有些时候太过拥挤和无奈。
“算了,我们还是打车吧。”妖华的声音微微有些颤抖,脸色也不怎么好看。
致远看着拥挤的人潮,感到无比的亲切。众所周知,无数的公车性骚扰事件就是在这样的时间场合下发生的,致远渐渐地有些热血沸腾。。。凝视着妖华,致远展现了自己艰苦朴素的高风亮节:“姑娘,做人不能太奢侈啊,有公车坐就不错了。”
妖华若有所指地看着致远:“老娘倒是不害怕坐公车,就怕碰上公车之狼。”
致远马上就暴露了自己怜香惜玉的一面:“没事儿,有我保护你!”
妖华接下来的话严重伤了致远的自尊:“你保护我?那我更不敢上车了。”
致远心里很受伤,表面上气定神闲:“打车也行,这就算你的第二个要求。以后咱们两清了,怎么样?”
无耻,太无耻了!妖华心里那个懊悔啊,要是她身上带了钱,也不会被致远这么威胁。如果就这么浪费了最后一个可以折腾致远的‘要求’,她又觉得不甘心。
两人就这么僵持着,错过了好几趟车。
终于。妖华一咬牙豁出去了,小宇宙爆发出无限的能量,以‘挡我者踩’的架势挤进了车厢。致远紧跟其后,心想这姑娘总算上车了,真是不容易啊!
上车之后发现致远很老实,拉拉顿时松了一口气。但没过几秒,她开始觉得眼冒金星脑袋发热了。像她这种打扮的姑娘实在太惹眼了,不到一盏茶的时间,车上起码有四五个猥琐男有组织有目的有节奏地向她靠拢,其中离她最近的一位肥胖大叔甚至还伸出了他的咸猪手,向妖华裸露的纤腰探了过来。
妖华现在真觉得有点怕了,在周围‘非**人群’愤怒鄙夷的眼光中,她在车内拼命的挤来挤去。每每找到一个新的落脚点,对妖华来说无异于发现新大陆,心里悲哀的有点夹缝里求生的感觉。妖华现在那个感慨啊,想我泱泱东部大陆,幅员辽阔,自己却为寻找到一个落脚的空间而挣扎,真够讽刺的。
更有讽刺性的是,附近的几个猥琐男很有点锲而不舍的意思,简直展现了不屈不挠的奥林匹克精神,一个个想法设法地想她挤来。妖华绝望地抬起头,发现致远就站在大约两米外的地方,一动不动,饶有兴趣地注视着妖华,那目光怎么看都像是在看她的笑话。
平日里妖华总觉得这张脸很可恨很变态,现在她却感到了一点儿莫名其妙地亲切感。不顾一切的。她向致远挤了过去,钻进了致远早已为她预备好的臂弯之下。
此时此刻,妖华已经做好了趁机被致远占便宜的准备,并且酝酿了一系列的报复手段,其中最歹毒的一招就是一下车直接用撩阴腿招呼致远!
出乎妖华的预料,致远就如同她的保护神,只是牢牢地用手臂环成一个圈将她笼罩在内,整个身体却谨慎地与她保持了距离。即便在公车经过颠簸地段抑或突然停下时,原本应该发生‘合理冲撞’的俩人也没有半点身体接触。
不科学啊,这小子太厚道了,太有风度了,太具备护花使者的职业道德了!妖华好奇地扭过了头,顿时笑得差点撒手人寰。。。致远一脸正经,眼观鼻鼻观心,好像在打太极似的,整个人随着公车的起伏而摆动着。
就在人们以为张三丰重现人间的时候,致远又常常被旁边的人撞的龇牙咧嘴,只差没被撞飞,看那表情好像已经快扛不住了。
妖华笑容逐渐僵在了脸上,她发现自己笑起来心会莫名其妙地疼痛。看着正在与人浪死磕的致远,拉拉感到自己被突然袭击了。至于到底是什么东西袭击了她,妖华不知道。
下车之后两人都没说话,默默前行。
妖华沉默是因为她还不适应刚才发生的一切,必须先缓一缓。致远则是还没从回过神来,古早以前,他也是这么护着朵朵坐公车的。那时候致远是比较典型的热血青年,凡是视线内对朵朵图谋不轨的人,致远都会上去和他玩儿命。
“谢谢。”致远说,他心情有点小激荡,感谢妖华让他找到了一些久违的东西。说完这话他有点想抽自己,冲动啊,还是太冲动了,不出意外的妖华肯定会笑话自己。
“谢谢。”妖华说,她心情有点小复杂。妖华觉着自己怎么说也是恩怨分明的人,不管致远在车上的表现是刻意的还是无意的,反正说句谢谢她也不吃亏。说完这话她有点后悔,热血啊,老娘太热血了,万一被那小子取笑就丢人丢大了。
像约定好的一样,这句谢谢不分先后地从二人嘴里同时冒出来,精准的能让跑道上读秒的裁判员下巴砸在地上。就如同张爱玲的那流芳百世的句子,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刚巧赶上了。。。尽管,就算这上天给两人一万个假设,他们也想不到会发生如此诡异的事情。
这一男一女仿佛被踩到尾巴的猫,突然大惊小怪地退后一步,然后注视着对方,大眼瞪小眼。
致远如同被美女凝视的处男。装作很镇定:“你谢我干嘛?”
妖华如同被帅哥凝视的处*女,装作很平静:“你又谢我干嘛?”
致远把那短的不能再短的T恤袖子挽到了肩膀上,说:“我感谢你主动钻我怀里,大大满足了我的虚荣心,不行啊?”
妖华发现自己没袖子可挽,于是她双手叉腰,说:“我感谢你难得地厚道了一回,让老娘免遭狼害,怎么着,不行啊?”
致远伸手在口袋里掏啊掏,掏出一支皱巴巴的快断掉的香烟,点燃后深吸了一口,问:“照你这么说,咱们还不得立马烧黄纸拜把子?”
妖华看见那支惨不忍睹的烟就忍不住想笑,也不知道对面那男人是不是有病,居然还抽的津津有味。一想到这可能是在车上挤压出来的效果,妖华打消了取笑魏大大的想法,说:“少来,别跟我套近乎,老娘要真跟你拜了把子,以后还怎么好意思压榨你啊?”
最毒果然妇人心啊!魏谢唏嘘不已,好歹他也算伸出热情真诚的手寻求双边睦邻友好关系了,结果还是热脸贴到冷屁股。太伤自尊了。
妖华见致远脸色不好看,也懒得搭理他了,哼了一声,径自往前走。
很快两人进了一个小区,这应该就是妖华从前居住的地方了。致远对这并不陌生,此地算是附近最有名的一个社区了,房价高的离谱。看着轻车熟路的妖华,致远心中一阵感慨,看来这妞是地主的女儿啊,居然住这么奢侈的地方。
一见妖华的房子是一室一厅一卫的,致远立马将妖华升级。变成大地主的女儿。有租房经验的人都知道,这个世道很诡异,出租的房子一般不是按占地面积来计算的。通常来说,套一的比套二的贵,套二的比套三的贵。
当然,套一的房子如此受宠也不是没原因的。一来这样子的房子独立性比较强,符合年轻人的性子,一般白领都首选这样的地方。二来这些房子大多属于电梯公寓,装修奢华,家具及各种电器齐全。这样的条件,既能让住进来的人感到方便,又能玩玩情调装装小资。就算用来泡MM,那成功率也高了不少。
妖华这次还真没说谎,她要搬的东西很简单,除了一台IBM,剩下的就两口硕大无朋的黑色箱子。当然,致远的任务就是和这俩箱子发生亲密的关系。
一开始,致远是有点意外也有点高兴的,不就俩旅行箱吗,反正下面有轮子,拖着走就行了,不费力。但真正接触箱子之后,致远才发现妖华的破坏力有多么的强悍,两口箱子上的圆轱辘居然没一个是完整的,致远除了提着走还真没别的办法。
看着致远脸红脖子粗的模样,妖华嘲弄道:“哟,好歹你也是一男人,怎么这么不中用呢?”
“要不,你来试试?”致远死的心都有了,这两口箱子里也不知道装了什么东西,重的没谱,致远差点把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了。他严重怀疑,这丫头在整他,故意放了铅块啊水银啊什么的进去。
妖华站着说话不腰疼:“切,老娘要是一男人,那还不得提着这俩箱子跑的健步如飞啊?就算再来俩箱子老娘照样拎起来跑着追刘翔,还一边跨栏一边追。不知道多撒欢呢!”
这话致远听的心惊肉跳,感觉彻底被打败了。他几乎可以肯定,如果要在女人里找出一个比他更不要脸的,那铁定非妖华莫属了!
致远原以为自己得被活活累死,没想到很快劫难就到头了。不得不说妖华很诡异,她搬东西,居然就是从15楼的某个屋子里把东西搬到11楼的另一个屋子。算上两人小坐了一下电梯,致远的劳动量也就相当于提着俩箱子从过道的一头走向另一头。
“大姐,请允许我冒昧地问一句,住15楼和11楼到底有什么区别,至于这么劳师动众地搬家吗?”致远现在几乎可以肯定,这不怀好意的妞在故意玩他。
妖华很鄙视地看着他:“谁说老娘在搬家啊?这是我朋友租的房子,我就把东西先放她这儿一下。我以后不住这儿。”
致远闻言大喜,感觉自己快解放了,忙问:“这么说以后你得出去住了?”其实致远的潜台词是:你最好去外地吧,别来骚扰老子了!
“那是。”妖华目光扫视着致远:“咦,我怎么觉着你现在有点热血澎湃啊?你以为老娘走远了咱们的帐就两清了是不?告诉你,没门儿,老娘就搬去别的地方,也肯定是在银月市!”
致远郁闷的想抹脖子,连忙转移话题:“那你干嘛搬家啊?”
一听这话妖华就来气了:“我也不知道那死房东怎么想的,老娘不就晚上爱放点儿摇滚,没事儿养养小猫小狗什么的吗?你说现在的人多扯淡,竟然说我吵着邻居,还说老娘养的宠物破坏了社区环境。。。反正唧唧歪歪了一大篇,姑奶奶一上火就不打算住这儿了!”
太狠了,这要换了我是房东也不会让你继续住啊!致远设身处地的想着,顺手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
妖华突然盯着致远,好奇道:“你紧张什么呀,难道你跟我那房东认识?”
致远苦笑:“那倒没有,我刚才在想,要是我屋子里的人也像你这么。。。这么活跃,那我该怎么做。。。”
妖华大吃一惊,然后看致远的目光的很暧昧:“哟,没看出来,你还是传说中的包租公啊!财主,肯定是土财主呀,还有没有空房子,让你姐姐住几天可好?”
啧啧,这都自称‘姐姐’了,有戏啊!致远暗喜,拍着胸口道:“没问题,要不我的床借你一半先凑合凑合?”看到妖华扬起了小拳头,他马上改口:“没办法,我房子里人满了啊。要不这样,哥们儿吃点亏,卧室让你住,我睡沙发去?”
妖华一盆冷水浇了下来:“去死吧,要真住你屋子里,那老娘还不得失贞啊?说正经的,你要能找到一跟我以前住那地方条件差不多的房子,咱们的帐就算一笔勾销了!”
“真的假的?”致远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妖华昂首挺飞机场:“老娘向来说一不二,不过有一条件,必须三天以内搞定。要等得花儿都谢了,我干嘛不自己找去,还要你做什么?”
“行,就这么说定了!”致远笑了,这笑容闷骚异常。
致远撤退的时候,发现妖华也跟着走了出来。这丫头很有点光棍气质,居然什么都不带,连雨伞都扔屋子里,拎着一手机就出来了。
“哟,这还亲自送我出去呢,多不好意思啊。”致远嬉皮笑脸道。
妖华:“瞧你这副嘴脸,跟二鬼子似的。我说你就没一点绅士风度,眼看现在天色已晚,小女子饿的不行了,你就不请我吃顿饭什么的?”
致远就听不得这个‘饿’字,从起床到现在他粒米未进,那肚子就像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一样抗议好几回了。他在口袋里摸啊摸,总算摸出了几个钢镚儿,腆着脸道:“我也想啊,可惜条件不允许。甭这么看着我,谁叫你先前催的那么紧,我连手机都忘了带就跑出来了。要不这样,我就吃点亏,让你请我一次?”
妖华笑了:“缘分呐,同是天涯沦落人呀,姐姐我身上一个钢镚儿都没有。跟我比,你算是大款了,起码还有几个硬币傍身啊!”
“照这么说,咱们得去吃霸王餐才行了?”致远随口道,看妖华这打扮,身上揣钱的可能性确实微乎其微。。。除非她像某些神奇的姑娘一样喜欢把钱藏在内裤里。
没想到妖华一听这话眼珠子都亮起来了,兴奋的像个遇到白马王子的处*女。
只见妖华不住地点头:“行啊,只要你敢吃霸王餐老娘也敢跟着去!”
致远不服气了:“你还真别激我,惹急了咱马上就去,到时候看是你跑的快还是我跑的快!”
妖华双手叉腰:“谁怕谁啊,香蕉个吧啦的,今儿谁不去谁就是乌龟王八蛋!”
“这么狠的话都说的出,看来还真非去不可了!”致远对拉拉竖了竖大拇指,随后一阵老神在在:“先说好啊,一会儿谁要临阵脱逃,那就得满足对方一个条件。”
“甭废话,Let’s`go!”拉拉一马当先,撒了欢的就往前走。
致远原地不动,问:“瞧你那样儿,想好去哪儿蹲点没有,就这么埋头瞎冲累不累啊?”
妖华闻言也不动了,讪讪道:“热血,太热血了,老娘还真没想好该去哪儿吃。”
眼下两人都是恶向胆边生的主儿,对致远来说,这事儿很平常,他以前做过太多比吃霸王餐更扯淡的事情。对妖华来说,这事儿很刺激,她还真没体验过。
如果现在有位老大爷听到二人的对话,可能会忍不住感叹一句:年轻,真好。当人们手握大把可以挥霍的青春的时候,偶尔总是忍不住去做一些荒诞不羁的事情。
妖华一点都不担心,不就吃霸王餐吗,顶多下次咱把钱还了,就说她是电视台的,这次为了体验生活做一次匪徒,想来也没人为难她这如花似玉的小女子。于是她气定神闲地问:“说说,咱去什么地方作案比较好?”
致远很厉害地提议道:“当然不能去人多的地方了,咱找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吃了就跑,反正也没人会认识我们。”
“行,就这么办!我知道一地方,跟我来!”妖华很是热血,这丫头骨子里明显有犯罪倾向。
两人此刻兴奋不已,看那脸上的表情,明显都是以犯罪分子自居,只恨不能当街揍城管一顿以表明自己的**立场。
没走多远,致远脸色垮了下来。他以为这地主的女儿会领他去多么高档的场所呢,结果他们的目的地实在太让致远寒心了。这地方致远有点印象,好像叫做五香街,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店铺,有卖二手电脑的,有卖床上用品的,有卖盗版光碟的,还有各种各样的饭馆。
妖华走到街中间就不肯再挪动脚步了,望着不远处的店铺自言自语道:“正宗黑石山大盘鸡,姥姥的,姑奶奶多久没吃过这东西了。”
致远咽了咽口水,壮士断腕道:“走吧,咱们不能欺侮少数民族,指不定还被这些貌似忠厚的回族同胞欺负。”
妖华颇有感触点头:“说的也是,看来只有上演咱们汉族同胞的内部矛盾了,悲哀呀!”
最终,俩人走到街尾一家叫做‘好又来’的小饭馆坐定。这地方都不知道到底应该叫做大排档还是叫做饭馆,反正很诡异,二人选择这个地方,是因为它有几张桌子放在路边,正好适合逃逸。
看得出来,俩人表面上都很笃定,其实内心还是有点小惶恐的。
很显然,那饭馆老板还不知道自己要倒大霉了,正一脸笑容的迎客,良好的服务态度让二人一阵心惊肉跳。但这一男一女明显死磕上了,也不废话,强作镇定的坐下,开始点菜。
致远曾经单纯地以为这世界无论什么样的女人都会讲点儿矜持的,看到妖华的吃相之后,他才发现自己错了,内裤都错掉了。
妖华的吃法简直称得上排山倒海,致远的狼吞虎咽跟她一比,顿时黯淡无光。致远自卑的不行了,都没敢说话,生怕一会儿肉被拉拉吃光了,一个劲儿地往碗里夹肉。
直到感觉自己有点半饱的兆头了,致远才纳闷儿地问:“我说,你这么个吃法,不怕长胖呢?”
妖华第一次从碗里抬起头,表情无比得意:“我还真想变成重量级选手呢,可是怎么吃都不长肉啊。哎,你瞧瞧我这窈窕的身姿,没办法,注定了天生丽质难自弃呀!”
致远附和道:“是啊,要是胸口再长点肉,那就真是天生丽质了。”
妖华一拍桌子:“小子,刚瞅着你有点顺眼,别逼老娘翻脸哈!”
致远笑道:“这有什么,你太执着了。说了你可能不信,有一年我特别喜欢飞机场,都快到无法自拔的地步了,见到太大的反而觉着恶心。。。”
妖华一脸狐疑:“真的假的,你们男人不都喜欢胸大无脑的妞么?”
致远很正经:“这有什么,没听说过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这谚语么?我觉着你现在这样就挺好,犯不着去羡慕别人。”
“谁说我羡慕别人了?”妖华一脸的不在乎,脑子里却突然浮现出慕青那对珠穆朗玛,顿时有点底气不足,她小声转移话题:“老娘就纳闷儿了,怎么就点这几个菜?反正咱们都吃霸王餐,还客气什么?”
致远一愣,埋头想来想去,最后说了三个字:“有道理!”
“那还不快再点几个菜?”妖华发号施令。
致远:“干嘛要我点,你自己没嘴啊?”
妖华笑得有点小纯情:“老娘这不是给你机会表现吗,你是不是男人啊?”
“好,算你狠!”致远就听不得这有辱他男性尊严的话,于是他喝了一口店里白送的那种不知名的茶水,清了清嗓子,悠扬的声音传遍整条街道:“老板,再来一盘土豆丝~~~!”
东部大陆——幽魂之地边境
“那我们何不现在就去?也好解开我这数月来挂在心头的悬念!”今夕显得有些迫不及待了。
演绎却微微一笑,并不作声,只是将目光放在了炉上煮茶的一缕气雾之上。
今夕顿时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在这一刻间,他似乎犯了一个错误,忘记了在他与演绎之间,只存在着交易,而不存在其它的任何关系!
“我忘了一点,演王既然开出宝藏的一半作为代价,所换取的东西自然也是价值不菲。因为在我的印象中,你就像是一个精明的商人,从来不做亏本的生意。”今夕冷静下来道。
“你这一句话不知是褒赞本王呢,还是在贬低本王?不过这都无关紧要,因为你至少说明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本王的确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有求于二位。”演绎一脸肃然道。
“请说吧,你有漫天要价的权利,我们也有就地还钱的自由,只要价位合适,就可以把这桩买卖谈成。”说到这里,连今夕自己也觉得好笑,因为此刻的他十足是一副商人口吻。
演绎的脸上丝毫没有一丝玩笑的成分,缓缓而道:“本王刚才说过,就算有今梦菲与本王形成两面夹击的态势,我们对付项羽最多也不过六成胜算。六成的胜算,对于一些冒险者来说,是完全足够了,但在本王的眼里,如果没有八成把握,本王根本就不会轻举妄动,因为站在你我面前的,是不可一世的强者,他迄今为止,依然保持着不败的记录!”
“从古至今,像拥有这种记录的人,无疑都是军事作战方面的天才,不过我想,他真的会像传说中的那么厉害吗?”今夕与擎宇虽然只见过一次面,但就是那一次,他被擎宇害得九死一生,逃亡天涯,从而也让他认识到在擎宇的身上,存在着一种非常严重的人格缺陷。
“本王知道你与擎宇之间的恩怨,但抛开成见,你不得不承认,擎宇无论从哪一个方面来看,都是当今最优秀的一个人物,要想击败他,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演绎微微一叹道。
“所以你希望让我们也加入到你们的行列,以增加这两成的胜算?”今夕道。
“你们如果加入,又岂止是两成胜算?本王可以断定,擎宇是必败无疑!可惜这只是一个幻想,根本就不可能实现的愿望。因为你们与本王只是为了一时的利益才走到一起,最终我们之间还是会决裂、对立,成为真正的敌人。所以本王所求,是希望你们可以帮助本王完成一系列的刺杀。”演绎终于说出了他的真正目的。
“一系列的刺杀?”今夕倒吸了一口冷气,道:“杀谁?”
“本王手中有一份名单,上面列有三十七人的姓名,这些人都是擎宇各路大军的统帅以及深受项羽器重之人,只要你们能在两年内将他们之中的大部分人除去,两年之后,本王便可兵发血色,与擎宇决一死战!”演绎极是自信地道。
今夕接过名单,与幽魂先生相视一眼,道:“这些人既是身居高位,必然戒备森严,无论是向哪一个人下手,我们都不可避免地会付出一定的代价。”
“本王知道,所以本王才会决定将封印之书中的宝藏与你们共同分享。”演绎的脸上闪过一丝忧伤的神情道:“假如黑石山王不死,黑石山的雄风犹在,本王又何必有求于人呢?”
他说的是实情,在黑石山王的时代,黑石山在东部大陆中的势力实在是非常庞大,高手如云,加上有凤、申、成、宁四大家族的尽心辅佐,是当时风头最劲的力量之一,但是自黑石山王死后,黑石山便逐步走向没落,虽然演绎的声势日渐壮大,但黑石山往日那种傲视东部大陆的风光再也不见,成为了演绎称霸天下的一个致命缺陷。
没有绝顶的高手,没有一流的术士,纵然拥兵百万,又怎能最终问鼎天下?毕竟这是乱世,是强者才可居之的天下。
也许演绎正是看到了自己的弱点,所以才想到了用封印之书的宝藏来诱惑今夕出手。只要今夕答应了这个计划,他就可以静观其变,借用今夕来削弱擎宇的实力,然后反之用擎宇的力量来削弱今夕的实力,等到两败俱伤时,他就可以出手收拾残局,从而一统天下。
这无疑是一石三鸟之计,既削弱了两大强敌的实力,又保存了自己有生的力量,而自己付出的,只是一些封印之书中原不属于自己的财物。这个计划一旦实行,岂非是非常完美的策划?
演绎得意之际,一双眼睛紧紧地盯在今夕的脸上,似乎很想看到今夕的反应。他忽然有一种预感,那就是今夕未必会答应他的计划,因为无论是今夕,还是幽魂先生,他们都是绝顶聪明之人,也许可以看破他的用心所在。
但是沉默半晌之后,今夕说了一句话,差点没让演绎的心从嗓子眼里跳出来。
“我想知道的是,我们实施这一连串的刺杀行动需要两年的时间,那么那批宝藏是不是也要在两年之后才分给我们呢?”
演绎努力稳住自己的情绪,深深地看了今夕一眼,道:“不,为了表示本王的诚意,宝藏取出之后,你我一人一半。直到宝藏到了你的手中后,你再开始履行这个义务。”
“难道你不怕我得到宝藏之后又反悔吗?”今夕笑了,笑得非常古怪。
演绎也笑了,道:“你堂堂纪少又怎会是不守信用的小人?就算本王不相信你,也应该对幽魂先生的金字招牌充满信心,否则的话,本王也不会发函相邀了。”
他缓缓地站将起来,拍拍掌,只见一排美女侍婢从厅外鱼贯而入。
“现在时间也不早了,几位远道而来,还是用膳洗澡,好生歇息吧。明日一早,本王就带你们一起去见识一下当年初代留下的取宝之道。”演绎微微一笑道。
“演王不准备与我共饮三杯吗?”今夕笑道。
“不了,本王还有军务在身,恕不奉陪。”演绎的人已走出厅外,抬头望天,便见漫天大雪,如鹅毛般飘洒一地,但在演绎的心里,却丝毫没有感到一丝寒意,反而热血上涌,有一股莫名的兴奋。
望着演绎远去的背影,幽魂先生冷笑一声,向极地三友递了一个眼色。
极地三友顿时会意,婉言谢绝了这群美女侍婢的侍候,然后各守一方,使大厅十丈之外不见人影。
偌大的一个厅堂之内,转瞬间便只剩下幽魂先生与今夕翁婿相对。
“演绎打得好算盘,这一石三鸟之计,也多亏他能想得出来。”今夕早就看出了演绎的用心所在,一直隐忍不发,直到这时才笑出声来。
“他以封印之书宝藏为饵,逼迫我们按他的计划行事,这一招的确不错,可惜的是他太小看我们的胃口了。”幽魂先生道。
“我们可是骰子里的至尊宝,一律通吃,哪里还会与他讲什么客气?”今夕作了个掷骰子的动作,笑道。
“不过此次幽魂之地边境之行,让我真正摸清了演绎现在的实力。虽然他表面上已然封王,但在黑石山王与几大长老死后,他在顶尖高手的人员上出现了匮乏的现象,否则他也不会在无奈之下,相求于我们。而且为了取信我们,他甚至向我们吐露了不少机密,就是要向我们表明,他与我们现在属于盟友的关系。”幽魂先生若有所思,缓缓而道。
“那我们应该怎么办?难道真的要为他去行刺擎宇身边的重要人物?”今夕不由诧异地道。
“你不是答应了演绎吗?”幽魂先生似笑非笑地道。
“我这只是缓兵之计,然后趁他放松警惕时,再施展妙手空空绝技,将封印之书重新拿到我的手里。”今夕想都不想道。
“既然如此,我们也不必在这些事情上多下功夫,不如就在今夜,将始皇留下的取宝之道盗走,然后开溜。”幽魂先生眼睛一眨道。
今夕笑道:“这岂不是让堂堂演王偷鸡不成蚀把米吗?我们这么做,会不会太过分了?”笑过之后,他突然想到什么,摇摇头道:“可是我们并不知道这取宝之道的存放地点呀?”
幽魂先生微微一笑道:“其实演绎刚才的一句话已经泄露了天机,只要你用心去想,答案自然就会随之而现。”
今夕沉吟半晌,还是不解道:“他只说这存放地点就在城内,可幽魂之地边境这么大,我们要找到这么一件小玩意儿,岂不等同于大海捞针?”
幽魂先生道:“对于有心人来说,他这一句话已经足以让我们找到线索。你是一个聪明人,应该可以找到这个答案。”
他本来可以直接将答案告诉今夕,但是想了一想之后,却没有这么做,因为一个领袖,如果对某一个人过于依赖的话,他就很难成为一个真正的领袖,甚至会沦为他所依赖的那个人的傀儡。
幽魂先生当然不希望看到这样的结果。
所以他让今夕去独立思考问题,更希望今夕去单独支撑大局。对幽魂先生来说,一个老人,最好的归宿是在田园,在乡村,在风景别致的山水之间,而不是在生离死别、充满血腥与暴力的江湖。
今夕理解幽魂先生的苦心,是以静下心来,开始思索。
过了半晌之后,他缓缓抬起头来,眼中闪出一丝喜悦道:“我明白了。这取宝之道既然是初代当年遗留下来的,以他的性情与一惯的大手笔,多半会选择名山古刹,或是颇有名气的地方,而这种地方在上幽魂之地边境里并没有几个,相信寻找起来并不困难。”
他顿了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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