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冬不肃杀,何以见阳春。
人们所称的这张头,是小镇选出来维护治安的头,闲时找些小镇里的年轻人练习搏击技能,有事出来主持公道,没什么事时就忙于生计,深受镇里人尊敬,本名张约翰,或是约翰张,但平时大家都叫他张头。
张约翰自幼修习技击术,颇有天赋,十几岁曾离家遍访名师,学得一身的好武艺,徒手和器械当然不在话下,射击、射箭、投掷、火器以及各种武器及炸药制作都样样精通。后来混迹于各杂区,参加过无数次大小争战,也当过雇佣兵和抢匪等。
为人刚正、勇敢、正直、勤劳的张约翰飘零四方,随着年龄的增长,如今已过四十,虽正值壮年,但人心已老,想落脚成家,于是就留在了这个小镇。
如今世道不好,小镇虽然相对安宁很多,但大小纷争也不断,特别是特殊的地理原因,来往过客杂人又多,也就兵匪不断,难免民不聊生,但自从张约翰来到这里,又把几十个年轻人训练得能征善战,加上自己武功高强且身经百战见广识多,终也保了一方水土的平安,深受小镇百姓爱戴。
张约翰出来主事时,除了身上斜背一支很古老的散弹枪外,手里还拿着一把更古老的宽背大刀。
这刀不但宽,还比一般的刀长和厚,手柄也长,可一手拿,也可两手握,足有二三十多斤。且很多时候,刀枪更具震撼力。
此刀是有一翻来历的。
这属于张约翰。
张约翰的故事也属于另一个精彩故事。
店外又是一阵骚乱,且与刚刚那阵骚乱要强十倍百倍。
三人对望一下,脸上不再是刚刚置之事外的样子,而是嗅到杀气的表情。
三人起身向店外走去。
店外这条路是小镇最宽的一条,小镇发生大事也都从这里开始。
此时,四处奔逃的人们显得拥挤。
南面涌来一支混杂的队伍,机械化比较强,有摩托、小型机动车、小型卡车、甚至还有一辆轻型装甲车,当然,骡马骆驼也不少,有一百多人,各种服装混杂,所持火器和冷兵器混杂,虽然松散,但霸气十足,杀气十足。
张约翰带着一队人马转回来拦在路中间,就在常春楼附近,人虽少,但衣装整齐精神抖擞,武器虽然各式各样,但冷兵器在阳光的雪映下熠熠生光,锃亮的火器更是耀眼威武,每个人都全无畏惧,气势不凡,不容侵犯。
那混杂的队伍被逼停了。
一人头戴钢盔身穿皮衣,皮衣上挂满闪亮的饰物,骑着高头大马从队伍中间优雅缓缓地走出。
这人身上斜挎着一支冲锋枪,手里却提着一把长柄大刀,腰上还别着一些刀、短枪、皮袋、手雷等物。
“你们杀了我两百多人。”骑马人说话低沉但周围人都能听到。
“那不是你们的人。”张约翰不卑不亢。
“我说是就是。”
“镇里提供食物,但不能骚扰百姓。”张约翰不容置否。
那人尖笑。
“这是这周围杂区联盟的规矩,谁坏了规矩,其它杂区人不会答应。”
“现在,这里,”那人边说边将手在半空一挥。“一切都是我的,包括人。”
“那要看我手中的刀答应不答应。”
话音未落,张约翰刀已出鞘,人随刀动,刀随人移,半空中阳光下的刀锋射出一道寒光掠过那骑马人的脸庞,瞬间,人已到枪难以发挥最大功效的距离,并且,张约翰已腾空而起。
周围看客还没有反应过来,阳光照耀下已闪过一道白光,比子弹无声,比子弹犀利,比子弹震慑。
接下来是死样的沉寂。
落地后的张约翰半蹲在马前,手握刀,刀尖插地。
没有人看到血色,但决斗已经结束。
张约翰的头和一只臂膀正与另一半臂膀和下肢慢慢分开,直到一半倒地,那另一半还握刀半蹲。
鲜血喷薄而出。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好像很久,好像是一瞬间,惊叫四起,张约翰的兵与百姓一哄而散。
“把守所有路口,派人巡视,不得让任何人出镇,收集粮钱装车。”这时有人站在一辆车上大声吩咐。
那人下马轻轻绕过张约翰。
“嗯,不得骚扰百姓。这杂区联盟的规矩不能破。”那人一边说一边向常春楼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