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妃嫔和女眷们此刻已经顾不得仪态了,她们纷纷往殿外走去,一方面是因为她们被李秋淑的恐怖死状吓到了,另一方面是因为她们实在受不了这殿内浓浓的血腥味。
见到众女眷们逃也似地往殿外走去,郭启军不禁轻轻地摇了摇头,刚才不是还口口声声地说要见一见逝去的李容华的最后一面,现在就怕的逃了,看来这姐妹情深也是说说而已。就在郭启军以为所有的女眷都已经走出殿外的之后,他转身一看,便看到另外一名女子静静地站在一旁,那女子美若天仙,对于眼前的血腥似乎并不害怕,那女子便是靳香凝。
“王妃,我们也出去吧,”见到其他人已经全部走到了殿外,春琴便在靳香凝的耳边提醒道。
靳香凝点了点头,便带着春琴走了出去,刚才她顾着看李秋淑的死状而忘了时间,自己也要随着大队走出殿外才是,如若全部人已经离开,自己还站在殿内就太过显眼了。
就在众人全都踏出殿外不久,忽然从一个角落内冲出一名宫女,头发散乱,口中大声喊着,“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靳香凝记得,那名宫女好像是李秋淑的贴身宫女,名叫汪珠,难道她看到了李秋淑被杀的过程,受到惊吓所以精神失常了。
就在靳香凝认出那名宫女的同时,在场也有人认了出来,“那不是汪珠吗?她是在李容华身边伺候的宫女。”
史婉洁于是命令几个力气大的宫女将汪珠押了过来,开口问道,“汪珠,你是不是看到了凶手的模样,你快把凶手指认出来,你放心,本宫会护你周全。”
然而汪珠似乎真的是受惊过度,口中一直在自言自语,对于史婉洁的问话没有丝毫的反应。
史婉洁见到汪珠对于自己的问话没有反应,忽然转身对着靳香凝说道,“镇王妃,听说你医术高超,不如麻烦你替汪珠看看,看看她是否是受惊过度。”
听完史婉洁的话,靳香凝没有说话,这史婉洁到底打着什么主意,为何故意让自己替汪珠看诊。为了不让皇后抓到自己的把柄,靳香凝给了一个眼神给春琴,示意让春琴替汪珠看诊。
春琴立即会意,随即对着史婉洁行了一礼后说道,“皇后娘娘,这些小症状奴婢还是会看的,还是让奴婢我替那位姑娘看看吧。”
史婉洁立即同意了春琴替汪珠看诊,随即吩咐道,“那把汪珠送到镇王妃面前,让春琴替汪珠看看诊。”
“这史婉洁难道不是故意让我替汪珠看诊的吗,如果是,那应该会坚持一定要自己亲自为汪珠看诊才对,而不会同意让春琴看诊,这史婉洁的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靳香凝蹙了蹙眉头。
就在汪珠被人押着来到靳香凝的面前的同时,汪珠突然大喊一声,指着靳香凝吼道,“是你,就是你”,汪珠一边大喊,一边挣脱着众人的束缚,场面一度失控。
春琴担心汪珠伤害靳香凝,便瞄准空隙,拿出银针对着汪珠的穴道扎了一针,汪珠随即昏倒了过去。
“王妃,你没事吧?”春琴担心地问道。
靳香凝摇了摇头,望着这晕倒的汪珠,靳香凝心中的困惑更大了。
“镇王妃,抱歉,都是本宫考虑不周,这才让汪珠吓到你了,”史婉洁一脸的歉意,似乎她也是没有料到汪珠一见到靳香凝会如此的激动。
“不管皇后娘娘的事情,”靳香凝淡淡地回答道。
就在此时,一名眼尖的侍卫发现了李秋淑的身下有一方手绢,他将手绢交给了郭启军。郭启军仔细看了看这方手绢,发现这手绢是用上好的锦布制作而成,是女眷使用的手绢,手绢的下方用金丝线绣着一个“凝”字。
这手绢会掉落在长清殿,证明这手绢的主人极有可能与李容华的死有关,更有可能就是杀死李容华的凶手。郭启军知道宫女们是绝不可能用锦布绣制而成的手绢,那么这手绢就可能来源于后宫的妃嫔或者是今天参加宴会的女眷们,如若今日不找出手绢的主人,那么日后要调查起来肯定困难重重。
所以郭启军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皇后娘娘,这手绢是在长清殿内,李容华的身旁拾获的,可以请皇后娘娘辨认一下这手绢的主人吗。”郭启军将手绢交给了皇后,希望借助皇后之手找到这手绢的主人。
木珊从郭启军的手中接过手绢,恭敬地递给了史婉洁。
史婉洁将手绢拿在手中,看了一会后发现了手绢上赫然绣着一个“凝”字,在场的众人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这方手绢,周围的议论声纷纷响起。
今日江丹锦邀请的女眷中,就唯独靳香凝的闺名中有个“凝”字,女眷们都习惯在自己的手绢下方绣上自己名字中的一个字,既是为了显示自己卓越的绣艺,也是以方便辨别手绢。
史婉洁一脸为难地将手绢拿到了靳香凝的面前,开口说道,“镇王妃,在场的女眷中只有你的闺名中有个‘凝’字,这手绢应该是你所有的吧。”
靳香凝这下彻底明白了史婉洁的用意,不用多想,这李秋淑定是死于史婉洁之手,只是史婉洁不想让李秋淑死的那么容易,她还想利用李秋淑之死来让自己入罪。虽然李秋淑早已被贬为容华,迁居长清殿,可她依然是皇帝的妃嫔,谋害妃嫔,按照律法,其罪当诛。
“皇后娘娘,事实摆在眼前,那叫汪珠的宫女刚才当场指证是镇王妃杀了容华姐姐,现在镇王妃的手绢又落在了容华姐姐的身旁,镇王妃就是杀死容华姐姐的凶手。您可一定要为容华姐姐做主啊,让容华姐姐在天之灵能够得到安息。”方虹儿从长清殿内出来之后,已经缓了过来,为了完成史婉洁交给自己的任务,更为了自己今后能成为史婉洁在后宫中的左膀右臂,方虹儿正在添油加醋地替靳香凝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