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我这是在“陪太子读书”?
或许,事情也不能一概而论。按照事先的约定,阿强叫我来,本意是陪伴,不过,他的目标是林秋凤,至于别的方面,则由我视具体情况而定了。因此,也不能说就没有任何机会。以阿强的头脑,他既然叫我来,自然会有他的考虑。其实,这何尝不是在为我牵线搭桥呢?当然,来的是怎样的人,目前我还是一无所知。
小说、影视剧需要悬念,人生何尝不是这样呢?此前,对于韩芳菊的冷漠,我一直颇有微词。其实,如果换一个角度看,要是真的谈成了,就不会有如今的这一幕了。哦,我是不是有点阿q呢?或许,是有一点吧?只是,人都是要面对现实的,都应该有随遇而安的一面。当然,就算当初真的和韩芳菊谈成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阿强叫我作陪,我也会义不容辞的。对于阿强这样的好朋友,自然应该是能帮就帮。当然,在那种情况下,我只是纯粹的作陪。
说来惭愧,由于自初中起,我就外出求学,对于本乡镇的一些村庄,并不算熟悉。从这个角度看,多出来看看走走,也是有好处的。人的阅历,不是凭空就有的,就像这个夜晚......“浩轩,看——”想到这儿的时候,阿强的声音响起来了。梁浩轩转头的瞬间,阿强的脸上,正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向马路西侧望去的时候,一高一矮两个姑娘,正自西向东,款款走来。
见面之后,一番寒暄、介绍之后,梁浩轩得知,高的那位就是林秋凤了,由于穿的是中跟的鞋子,看上去甚至比阿强还要高一点,至于长相,则是凤眼桃腮,甚是漂亮。“阿强这家伙,果然好眼力——”梁浩轩这样想着的时候,一方面为好朋友而高兴,另一方面,则有点失落感:原来,同来的那位姑娘,叫徐心怡,比林秋凤矮上大半个头,属于偏爱的一类。在韩芳菊的光环之下,对于徐心怡,梁浩轩自不免几分失望;不过,片刻之后,他就这位宽慰自己:本来我就是来作陪的,既然对方长得不怎么样,那就少说几句,甘心做一片绿叶吧。反正,此前,我跟这位徐心怡素不相识。
“有点事情,耽误了一下——”林秋凤带着一丝歉意,这样跟阿强解释道。
阿强淡淡一笑:“我和小梁,也是刚站在马路边——”说着,扫了梁浩轩一眼。
梁浩轩会意,圆话道:“是啊,刚出来一会儿,你们就来了。”
说了几句之后,指了指东侧电影院的方面,阿强这样说道:“嗯,时间也差不多了,先过去看看吧?”
“嗯,蛮久不看电影了。”林秋凤接过话。
一路说笑着,一行四人,向电影院方向走去。
看电影的这一个多小时时间里,跟自己左侧的徐心怡,梁浩轩话语不多,绝大部分时间里,他的思绪,就像银幕上的光影一样,变幻不定:唉,对于身边的这位徐心怡徐姑娘,我确实没多少感觉。当然,这不能怪阿强,此前,他只知道林秋凤带人来,至于来的人是谁,未必就有多少了解。当然,也不能怪林秋凤。从人的心理上说,作陪的人稍次一点,就能显出她的美丽动人。她,她可是今晚的女主人啊!红花,需要绿叶的映衬嘛。
那么,该怪谁呢?
自然,也不能怪徐心怡,因为,她是应表姐林秋凤之邀而来,只是陪伴,没有什么特定的任务。对于一片绿叶,我又能说些什么呢?或许,她此翻前来,也只是看看走走而已。
这样说来,要怪,就只能怪我自己了。韩芳菊,那么漂亮有本事的姑娘,也曾经答应过我,而我却把握不住机会,只能眼睁睁的看她溜走。据说,浪费机会是要受到惩罚的,于是,如今坐在我身边的这位徐心怡,就让我感到些许失望了。我是不是想得太多了呢?按照事前的设定,我和徐心怡,都只是绿叶。
其实,也没必要想那么多,既然只是萍水相逢,过了这个夜晚,成为陌路,也很正常。
以前,电影场在我家西北方。如今,时代在发展,小街上也有电影院了,尽管,这样的电影院,还远不如县城的。总有一些故事,是和看电影连在一起的。先说小街上的电影吧。还是电影场时代,阿冒和小赵,就经常一起去。只是,由于不走正道,还没等到电影院时代,阿冒就到农场服刑去了。哦,十年前的那个寒冷的夜晚,站在那临街的楼上,我无意之中看到了小赵,独守空房的她,形单影只的向电影院方向走去。那时,她是为生活所迫。是啊,就算她想看电影,阿冒也不在她身边了。那个夜晚,正好还有着这样的歌声:
早已明知对他的爱,开始就不应该。
我却愿将一世交换,他一次真意对待。
我是宁可抛去生命,痴心也不愿改。
为了他甘心去忍受,人间一切悲哀。
在我心中,这份浓情,没有东西能代。
肯去承担爱的苦痛,敢去面对未来......
哦,这首歌,小赵应该会唱的。那样的一个时刻,当她听到这样的一首歌的时候,又该作何感想呢?当然,那样的一段情缘,落了个如此下场,主要的责任,还是在阿冒。“棒打鸳鸯散”?真正拆散他们的,恰恰就在于阿冒一意孤行,不思悔改,一条路走到黑。那样的一个夜晚,望着小赵的背影,我心头一时五味杂陈。然而,那一切,很快就过去了,几个月之后,小赵就离开了小街。如今,十年过去了,她的身影,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在小街上。
好吧,先不去说别人吧。
我的某些故事,确实是和看电影连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