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黑家伙真是厉害!这是乔冷秋脑子里的一闪念。
当然他没有说出口,他只是条件反射的大吃一惊,急忙转身,那剑气汹涌而来,若山洪之力,气势磅礴,直直的切压过来,别说是血肉之驱,即使如金石之坚,也必然折裂寸断!看来只能等死,不过这即便是死了,也得死得有尊严。他不知是不想在美丽女子面前死得太难看还是因为入乡随俗,生死都要讲究礼仪,在基本没有思考的瞬间,他的左脚滑过一道弧线,右臂紧跟着转身,玄清剑剑室随之一格,那青面武士的剑气席卷而来,直撞上玄清剑,只听滋的一声,剑气在格挡的剑室上噌的撞出火花,如电波样搅动周遭的空气,落叶纷飞,剑气四溅,汹涌的攻击力一触到剑室其力道就消弭殆尽。
这次吃惊的是青面武士,他原本以为眼前的这个少年不过是个到处流浪的虚妄之徒,他不消用剑,仅凭剑气就可让他七窍出血命丧荒野,没想到这一剑不但被化解,居然还有一丝幽幽的反噬力量从剑端直达手臂,使他握剑的手不易察觉的微微颤抖了一下。
“侯疾,怎么两句话没说完就打起来了?我不过开句玩笑,你看他那德性,敢说跟我私奔吗?再说了,我君父和兄长天天管得我死死的,我都要被他们管疯了,想找个人私奔出去透透气也很正常嘛。——当然,这个人可不是他。”柔雪说的轻松惬意,就好像刚才的生死一线不过是马戏团编排的即兴表演。
看来她是有意激侯疾这么做,想看看乔冷秋的反应能力。可这一激若没有老头送的玄清剑挡了那剑气,这小命也就休了。难不成这个世界的男男女女,都这样把人命不当命?以后若跟这个刁蛮任性的公主打交道,必须小心翼翼,若对这个世界熟悉了,一定要想办法离开她,跑得远远的。
对于乔冷秋心里怎么想,虢国公主并不以为意,反而朝侯疾一扬手说:“这是我新收的剑侠乔冷秋,你看到了,可以轻松的挡住你的剑气,侯疾,怎么样?”
侯疾正纳闷于自己十数年苦心练的剑气为何轻易的被眼前的这个少年化解,听柔雪这么一解释,深觉自己鲁莽,青色的脸上透着的隐隐冷傲之气也稍稍收敛了些,便抱拳道:“乔少侠,刚才在下失礼,还望包涵!”
乔冷秋虽然接住了剑气,但他知道那都是玄清剑的功劳,玄清剑虽然化了剑气,但乔冷秋还不懂驭剑之术,袭来的剑气与剑室相交间产生的强烈内震气场,还是震得他脏腑剧痛。但这个世界显然是个不怜惜弱者的世界,他强振精神还礼道:“侯大侠剑法精到,以后还望多多赐教。”
侯疾以为乔冷秋在讽刺他,鼻子里哼了一声,冷着脸站到一边。
此时,一队人马簇拥着虢国使团公子仲权的车队,朝这里迤逦而来。
侯疾迎上公子仲权,并向他说明了找寻柔雪公主的经过,公子仲权剑眉星目,肤色苍白,身材高大,与侯疾相仿,但他看起来很和善。他身束软甲,外罩黑色长袍,除了这一袭长袍衬得他脸色冷峻外,再就是他右眉角的一点黑痣,乌黑晶亮,让人一眼记不住他的长相,却能记住这颗黑痣。
柔雪见了哥哥,并不客气,把她的竹篮往车驾上一放,隔车帏喊了声嫂嫂帮收好,却并不顾及嫂嫂是否收着。公子仲权低声叱责了两句,侍女们忙不迭的跑过来侍候,柔雪却并不为意。嘻嘻哈哈的又溜到队前去了。
不多时,乔冷秋对他所处的环境和接触的人群有了基本的了解。原来这虢姬虢柔雪是虢国国君虢公丑的小女儿,公子仲权是国君的次子,这位骑马的黑汉名叫侯疾,是公子仲权帐下的门客之一,好剑,喜游侠。公子仲权帐下的侠士数十人,在公子仲权的带领下奉命出使郑国,现已离郑后转道虞国。公子仲权途中驻车驿馆,一大早妹妹(作者注:春秋时代妹妹叫女弟,为了理解方便起见还以现代称谓表述,以后各种称谓除非过于特别,都以现代称谓代之)柔雪嚷着出去玩,结果一去不返,公子仲权差候疾带数人去寻,于是出现了刚才的一幕。
柔雪把乔冷秋介绍给众人,又给乔冷秋讲述个大概,然后从侯疾手中接过缰绳,问乔冷秋:“会骑马吧。”
“骑马?……”乔冷秋摇摇头。乔冷秋长大后家里种地都不用牛拉马曳了,基本上都是机械化耕作,所以别说是骑马,连见一匹马,也得翻教课书或者在马戏团里找。
“你到过犬戎,没学过?你看侯疾,在犬戎呆过几年,马骑得多好。”柔雪显然把骑马当成一种侠士必学技能,就像现代人必修驾驶机动车的技能一样。
侯疾受了夸奖,黑冷的脸上居然挤出笑来。
“你要不骑,我骑了!”看来这柔雪是跟侯骑学过骑马的,飞身一跃,居然稳坐在马鞍上。
“公主,公子交待,要公主不要骑马,当心摔着。”随行的侍女失声叫道。
柔雪回眸一笑,自顾骑马前行,倒留着一驾空马车,在驭者的驾驶下,缓缓前行。
这柔雪看似温柔可人,可刁蛮任性起来,连公子仲权都无奈,更何况侍女的话了。她牵马引缰,身体轻盈地就跨上高头大马,此时策马扬鞭,那马咴咴两声,得得得地绝尘而去。
留下侯疾与众人徒步而行。有了刚才的短暂交手,候疾对这个新来的“侠士”乔冷秋始终有着戒心,一直不愿正眼瞧乔冷秋一眼。但却时不时与其他人低语几句,更多的时候,这位剑客目视前方,面色严肃,紧绷的青脸发出高深莫测的光。
乔冷秋穿着格格不如的衣服,被一行人不住的盯着看几眼,就好像他赤身**般难堪的要死,好在柔雪有交待,在到驿馆后让驭者叔孙历带他去换了一身应景的衣服,这叔孙历是个年长的老翁,据说已年届五十,长得慈眉善目,身材佝偻但很结实。他走路的时候习惯性的耸着左肩,遇人就开一句玩笑。叔孙历帮乔冷秋挑了一套纯色的单衣,又送给他一双牛革皮靴,虽然样子古怪,但总算不那么扎眼了。
公子仲权虽然手下有一批猛士,自己个头也不低,但看起来比较文弱。白净的脸皮,方方的下巴,一双眼睛倒是有神,但眉眼间总有一种倦意,当他疲倦的时候,他右眉角的那颗黑痣就越发亮了。他喜欢穿一身阔大的黑色长袍,腰间束一条阔边的腰带,绣着金线的华丽纹章的蔽膝从腰脐间悬垂下来,腰间的虎纹玉佩扎带金银相间的丝钱,随着身子的走动发起丁当的碎响。
尽管柔雪刻意向兄长推荐新来的“侠士”乔冷秋,但公子仲权并没有特别看好或怠慢“乔少侠”,而是嘱咐完手下的管差,安排好乔冷秋的生活及随行序列,便与几位核心随从讨论下一步的行程。
幸好这是位马大哈的主儿,否则乔冷秋就要露馅了。
乔冷秋暗自庆幸。
驿馆的夜有点冷,且静得出奇。当乔冷秋彻底明白自己处境的时候,心情灰暗得难以自持,一不小心,自己穿越到周朝了,这个朝代他过去是模糊的,所能记得的就是《诗经》、周文王、周武王这寥寥几个文化符号。但对于那些跟周朝有关的历史掌故,他倒是记了不少,而形象的记忆就是关于周朝建立的神话小说《封神榜》……想到这里他倒有点兴奋,说不定遇到《封神榜》里的大神,自己也搭上神仙的快车上了天庭,岂不是很好玩?
但现实是这个世界糟透了。且不说这个时代的建筑相对简陋,就是吃的东西也比较粗粝。食物调料看起来没那么丰富。馆舍的饮食虽则尚好,但吃不到虚虚白白香甜的馒头或雪白软滑的面条,胃里总觉得剌剌楂楂的,没有那么滋润。不过这个时代的器物却是异常精美,每一件都堪称精品。只是他知道,再好的器物,即使价值连城,他也带不回去一件。
铜豆里的油脂滋滋作响,黄色的灯焰在细细的燃烧。侯疾一言不发,灯暗下来时,他提剑刷的一下削断灯花,那灯焰啪的一下又亮了。乔冷秋第一次看人“挑灯看剑”,竟是如此迅雷不及掩耳,他不由由衷的赞叹道:“好剑法!太帅了!”心想,我要是能学他三成的剑法,行走江湖也能自保了。
侯疾看也没看他一眼,用葛布擦拭完铜剑,便和衣躺下。
这侯疾不但剑法精妙,人还特拽,哼,总有一天,我的剑法会超过你!
乔冷秋没趣的翻个身,忽然尿急,溜出了门出去方便。路不熟,绕过了一圈回廊,找不到厕所在哪,正迷糊犹豫间,忽然角门轻轻的开了,有一个身影敏捷的溜了出去。这是什么人?莫非是和他一样出去小解的?他悄悄的跟了出去,发现那人影一闪,便跃上了一片乱石丛,瞬间便消失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