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你的消息 从此只能听说
作者:雁过不相识      更新:2019-08-18 07:26      字数:2382

若薇说:“有些事情,我已经忘记了,居然在梦里又回来了。我们第一次见面那天,我是去会场采访的,穿了高跟鞋,那地方山多,走了一会儿脚上就起泡了,我去路边的小店买鞋子。他笑我:‘原来你说要感谢我请我吃饭是假的,找人给你拎包才是真的。’

我假装可怜:‘你不会见死不救吧,你看看我的脚,一边一个大泡。’他只看一眼就转开头。

那个店很小,夫妻档那种。老板正好来给老板娘送饭,老板娘说:‘大妹子,你自己随便试,我先吃个饭。’前面的店铺和后面的小隔间只隔了一个布帘子。

我坐在椅子上,光脚踩着一张报纸,指挥他帮我拿鞋子,那双那双那双,还有那双,都帮我拿过来。他很好脾气,不声不响帮我拿。

我一回头看到隔间,他们支了一张小桌子,跟电脑桌差不多大,正把保温盒里一格一格的菜拿出来。

‘叫你在家吃,吃完再送,怎么每次都拿到这里来吃?’老板娘抱怨着,这里的人说话嗓门大,低语也像是吵架,她脸上带笑,声音里也带着笑。

‘我怕冷了,热热乎乎的拿来和一起吃。’老板也笑着。

林素,我当时就觉得很羡慕。

等我试完,地上全是鞋子。我觉得很不好意思,做我这一百几十块的生意,等会儿人家店主夫妻还得收拾半天。你知道,那种小店,很多鞋子都只有一双的。

他说:‘放心,我记得是从那里拿的。’我不信,他说:‘那我们就打个赌。’

我起了好奇心,问他:‘赌什么?’

‘嗯,要不就赌,输了的人必须答应赢的人一件事。’

我觉得有趣,就答应了。地上一共有14双鞋子,他居然真的全部都记得,一双都没有放错。

我知道,如果他赢了,肯定叫我别再缠着他,我怎么可能认输?我走过去,拿起其中一双红色的凉鞋,‘这对鞋子,我已经买了,不应该再放回这里,所以,很遗憾,你放错了,你输了。’

他又好气又好笑,连连说:‘我们只说放回原处的,这双鞋本来确实是放这里的!你这是耍赖!’

‘兵不厌诈,就算是耍赖,我也赢了呀。’我笑得极为开心,事后想起来,岂止是痛心?那天晚上,我赢了一顿饭。

我忽然梦到这件旧事,梦里老板娘送我们到门口,她悄悄跟我说:‘大妹子,你男朋友对你真好。’而我,居然,没有纠正她。

这本来已经遗忘的细节,重新浮现的时候,我才发现,从一开始就是我自己主动的。我不该把责任都推在他头上,这不公平。他没那么坏,而我,没那么……”

林素说:“感情的事情,怎么分得出对错?大概发生了就是发生了吧。我这次去凤凰,说起来更可笑,很多年前别人给我一个邀请,我潜意识里总觉得是有效的,哪知道,早已经过了期。”

两个情场失意的女人,谈两个不在场、各自另有精彩的男人,林素从心底里都反感。但话匣子一打开,就收不住了。

她们关了电灯,只点一个香薰灯,在荷叶清新的香气里,借着黑暗的掩护,各自诉说自己曾经的甜蜜与现在的悲伤,以自己的惨状安慰对方,同时也从对方那里获得安慰,不知不觉就说到半夜。

回到家里,林素越想越恼火,既恨自己不争气,又恨那家伙无情。她准备把脾气发到乐山身上,就打了他的电话。

没有接,这是第一次他没有接电话。林素先是觉得不可思议,后来又觉得自己不可思议——短短几个月,她就认为响一声他必须接电话了,惯性何其可怕。更可怕的,当你被惯性所误导,坚定不移认为的稳定状态其实随时都可能改变。这个期限,也许是十年,也许就是下一秒。

所谓,白云苍狗,沧海桑田。

过了一阵,乐山给她打回来了。

“刚才有事,正忙着。”他的声音听起来很疲惫,又有一种说不出的的感觉,似悲似喜。

林素的火气早已经消了,经过刚才的反省,她更多的是感慨,一时倒不知该说什么好。

“我女儿快满月了。”

“恭喜恭喜。”林素头脑里一片混乱,这意思是,以后不要再打扰他吧?看,又是一个过期的承诺。

但是,你能怎么样?你能揪住他的领子,质问他为什么说话不算话?这样青筋暴起、动手动脚的场面,真的好看吗?不仅难看,而且毫无用处。在电话里痛骂他一顿?他随时都可能挂断电话,只余你一人气到爆炸,憋成内伤。

所以,受过高等教育、大方得体的女性,无论吃了什么亏都要忍下,还得说一句“恭喜”。

林素心平气和了,她温和的说:“没事,刚才是我不小心按到了,一发现就立即挂了,本来该发一条短信解释下的,忘记了。再见,早点休息。”

“等等,是若薇有事吧?”乐山仍然是关心若薇的,林素觉得有点安慰。

“也没什么大事,任思凯向她求婚,她没答应,暂时没答应。”

“等我忙完家里的事情,我会来一趟广州。”

“其实,你来,可能也没什么用,我想,我可以处理好这个事情。”

他有女儿了,女儿对男人来说意义重大。林素很反感网上那种“女儿是爸爸前世情人”的说法,按这种论调,若薇岂不是下辈子要投胎做他女儿了?

“我会来的,少则一个星期,多则半个月。”

“好,看你的时间。”

“我女儿长得很像我,和我的满月照简直一模一样,非常可爱。”乐山说起他的女儿来,那语气,活脱脱是一个女儿奴。

他一度有过离婚的打算,但是,从他抱住这个粉红色小肉团开始,他彻底打消了这个念头。这是他的女儿,小小的,粉粉嫩嫩,包在婴儿蓝的抱被里,小拳头捏得紧紧,大眼睛定定看着他,仿佛在说:“你是我的爸爸,你要永远爱我。”他心里绞痛,这是他的女儿。

“得了吧,真要是像你,能可爱到哪里去?如果可爱,一定是像妈妈。”林素嘲笑他。

“我发张照片给你看,你就信了。”天哪,这样一个男人居然也跻身晒娃狂魔党了?太可怕了。

“你晚上还要起来照顾大人小孩吧?”

“是呀,苦,很苦,十分苦,我家的大小姐,一觉至多睡一个小时,醒来就要吃,要换尿布……”

儿子出生的时候,月嫂、外婆上阵,把他挤到书房,他完全插不下手。这一次,他主动请缨,自己亲手照顾,和妻子的感情也渐渐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