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作者:李东文      更新:2019-10-11 15:17      字数:4777

短短一个月内,阿仁由一个地道的民工蜕变成一个很有头脑的精明的商人了。他先是告诉方宁,如果方宁肯帮他这个忙,给他介绍一个买肾的人,他会给方宁提成。先是给百分之十,后来增加到百分之二十,还说什么如果价钱卖得高,这提成还可酌情增加一些——如果方宁能替他争取到三十万,他将给方宁七万;如果是四十万,方宁会得到九万;五十万的话,方宁会得到十一万……依此类推。这些话,令方宁听得直冒冷气,经常怀疑自己还在不在地球上。

阿仁要卖肾的事,在报社里传开了。

年轻的赵勇自告奋勇写了篇报道,把这件事浓墨重彩渲染了一翻。

赵勇打印了一份他颇认为得意的文章给方宁看,问她还有什么关于阿仁的最新情报要补充的。方宁吓一大跳,赶紧让赵勇不要出这样的风头。赵勇哪里肯听,还说方宁不肯培养年轻同事也就罢了,没必要说那样的风凉话。方宁被赵勇强词夺理得头脑发热,骂道:“你们这些年轻人,怎么做记者的?你以为你长得帅我就不会骂你?你以为你有后台就可以胡来?你一点社会责任感都没有还这么大言不惭?这样的事情也敢去报道!你脑子进水了是不是?难道只你会写几个字,我就不会?如果真的要报道,难道我不会写,非你赵大记者来动手?下次如果有人跑来说要卖儿卖女卖父母的,你是不是还要用头版头条来报道?”

赵勇被骂得心头火起,跑到高大伟主任那里告方宁的状,七七八八,说了很多不着边际又模棱两可的话。高主任找方宁做思想工作,建议她要适度地注意一下与年轻同事的相处方式。方宁耐着性子把事情的经过详细作了说明。高主任听罢摇头苦笑,反过来安慰了方宁一番。赵勇并不知道,高大伟主任是方宁的师兄,同一间学校的校友,还是他介绍方宁到这报社来工作的。两年多以前,高主任快高升为高主任之前需要一笔款子来打点,而他正好没现金,是方宁借钱给他的。

赵勇的稿子,在日报虽然被压了下去,隔天却署另一个笔名出现在《凤山商报》的头版。也不知道这赵勇用什么办法让人家给他登的。方宁一看到那文章,心里一声冷笑,想道,叫做商报果然没有错,有生意头脑,还很有魄力。高大伟恼怒之余也无可奈何,对于像赵勇这样的年轻人,虽然明知道是他做的,但只要你手上没有可以用作法律途径的证据,他就敢眯缝着眼睛对你说,“有这样的事情呀,我怎么一点都不知道?”

有人说,这就是所谓的80年后的特征之一。

那报道,对阿仁完全没有帮助,不知道是因为别人联系不到他,还是因为的确没人想要他的肾,总之,阿仁继续来找方宁胡搅蛮缠。他现在打电话给方宁,方宁是不会听的了,连总机的人都认得阿仁的声音,一听到他找方宁,就告诉他说方宁出差去了。到报社来找方宁,保安根本就不让他进门。阿仁强闯过两回,保安直接报110把阿仁带去接受教育。

这天,阿仁让老婆打通了方宁的电话后,他再跟她讲话。

这一次,阿仁要求方宁介绍报社广告部的同事给他认识,他要登卖肾的广告。方宁觉得阿仁简直就是恶霸一样缠着自己不放,而且听阿仁说话的气势,她都误以为自己欠了他很多。方宁没好气地说:“我求求你不要再找我麻烦了好不好?我都让你烦死了。”阿仁听了这话,很是生气,说方宁狗眼看人低,他要到市政府去告她的状。方宁哭笑不得,她该死的头又隐隐约约地开始痛了。头痛过后,方宁有种无奈的晕眩感,眼前所见的景物和人,都蒙上了一层虚幻的不真实感。

只一会,阿仁的电话又打了进来,直接就告诉方宁,如果她不答应帮他这个忙,他将在什么时间里会到哪里去跳楼云云。他让方宁看着办,说什么如果方宁真是这么铁石心肠的话,他将以自己的死来把方宁弄得身败名裂。

这天是5月5号,方宁放假回来的第一天,就被这个让她头痛不已的阿仁缠上了。放假这几天,方宁回老家看望父母,舟车劳顿,还有些没缓过劲来,被阿仁这样一闹,头痛越来越严重,连开裂的感觉都浮出水面了。

方宁再也没有别的办法了,就把事情报告给高大伟主任。高大伟让方宁尽快把这个该死的阿仁忘记掉,不要再为这个人耗费自己的精力。

不知哪个多事的人却把这事向报告到秃头副社长那里去。秃头找方宁去谈了话,谈得方宁满额头都是汗。秃头的意思,建议方宁在以后的工作里,要把握好分寸,一方面是跟请求帮助的人之间要把握好分寸,另一方面是跟同事之间的交流也要把握好火候,不要欺负资历浅的同事。方宁一听这话,就意识到是那赵勇这个王八蛋捣的鬼。正郁闷着,看到高主任的身影在门外一闪而过,然后接到他的电话。他在电话里说:“方宁你别出声,听我讲。我在给你报料,请你马上到某街某大厦去,那里有下岗职工在静坐示威。”方宁一听,装成大吃一惊的样子,赶紧煞有介事地说要去采访。

善良的高大伟主任让方宁到外面去走走,实在找不到事做的话就回家睡觉。

高大伟安慰方宁,别再去想那个叫阿仁的事了,看样子,他是个珍惜自己生命的人,肾都没能卖成功,是不会去跳什么楼的。方宁说万一真跳了怎么办。高主任说跳了也就跳了,跳了就没有人来烦你了。

方宁回到办公室里收拾东西的时候想,昨晚儿子和丈夫都吵着要吃蟹,一会就到市场去买几只给他们解解谗。

汗水渗出了皮肤,被空调一吹,冰凉冰凉,极不舒服。刚才在副社长那里受教育出的汗,在高主任那里擦过一次,现在回到自己的办公桌前,又渗出一些来,她只好一边擦汗,一边接听了何向华同事的电话。她答应,一会去就见见何向华,了解情况后再做下一步的打算。给家里一大一小两个男人解谗的蟹,看来今天又要多活一天了。她家里请的保姆做菜的水平有限,稍贵些的东西都不敢麻烦她老人家。

亲戚朋友时常当着丈夫儿子的面表扬方宁,说她是广大妇女学习的好榜样,入得厨房,出得厅堂。这样的话,儿子听多了,就说长大了也要当记者,他要做广大男人的好榜样。顶着烈日在路边等车的方宁就想,等儿子长大了,一定要告诉他,做牛做马,做搬运工都可以,就是不能做记者。

03

“今天上班累吗?”是钱强生打电话给何向华时说的第一句话。这也是他每次打电话都要说的话,仿佛这样问一下,就能把他远隔千里的柔情蜜意空投过来一样。

钱强生每次出差,何向华的手机就二十四小时都开着。手机这种现代通讯工具,把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距离无限缩短的同时又无限延长,相隔一百米和一万公里似乎没什么不同。

五一前,何向华身体不舒服,请假在家里休息。整个白天,手机都没响过一下,到夜里十一点的时候,钱强生的电话才打了过来。如果何向华上班,这个时候她下了班后,刚刚洗过澡,会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和他说几句掏心窝子的话,相思之苦会得到缓解。也就是说,如果是平时,钱强生这个电话打得恰到好处。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长了,来和往,自然而然都是最省气省力的那一种,多余的路,多余的话,能省则省。

钱强生接着又问:“小华,洗澡了没有?”“洗过了,在听歌。”向华说。她有一个钱强生送的mp3。正说着话,大腿痛,咬牙切齿挥手拍下去,掌上粘着一只死去的蚊子外加一摊血。向华撩开蚊帐,歪在床上,望向窗外,窗外那些绿色宽大的白玉兰叶子,在日光灯的直射下,折返了一道道方向不同的微弱光束。风把叶子吹动,反光像一双双眼睛,东南西北,上下左右,滴溜滴溜,转个不停。向华懒洋洋的,脑子转得比平时慢,钱强生的话,从耳朵进来,要经过三秒才去得到大脑。向华在床上躺了老半天,嘴里有股怪味,嘴一张开,还没有说话,自己先觉得没意思。

随着没有到饭店去上班的天数增多,向华内心的郁闷也随之而增多,开始的时候以为自己只是贫血,请假静养一天,第二就又可以生龙活虎地去上班了,哪里知道,在床上躺了一天一夜,白天像黑夜,黑夜像白天,睡眠变得像一件无法控制的事件,还不时被古怪又无法记得住的噩梦惊醒。

像大部分的年轻女子一样,向华平时只是偶尔有点伤风感冒,有点轻微贫血,别的病都没有,总不相信身体会跟自己过不去。那天上班的时候晕倒在地,才意识到自己的身体已经不是想象中的牢不可破。在老板娘珍姐正好要到医院去换节育环,就拉了向华一起到医院去检查。这等待结果的过程,竟是这样令人不安。珍姐单独跟相熟的医生嘀咕几句后告诉向华,先休息,休息好了再回去上班。这让向华觉得珍姐小题大做,小病小痛,弄得神秘兮兮的。

向华和人家说起珍姐,说自己能遇到这么好的老板娘很幸运,像姐姐那样待自己。不过,话说回来,老板娘毕竟是老板娘,哪怕像自己的老娘一样也没有用,“像”和“是”有本质上的不同。向华知道,生病不去上班,到下个月发工资的时候,缺勤的天数,还是要扣除的,要不然,这饭店的员工,个个都会变成重病号,三天两头就要请病假。

正胡思乱想着,钱强生的声音突然带出了点儿喜气洋洋的味道,他说:“我今天搞掂了一个大客户,回去请你吃大闸蟹。你知道吗?中午吃饭的时候,我自己跟他们三个人拼酒,结果我喝醉了。他们说我说我是个急性子的人,当着他们的面吐,是不用花钱就还席给他们。我醉过去之前还在想,脸真是丢大了,这生意可是做不成了,谁知道等我醒了以后,这个人告诉我说,希望以后我们合作愉快,他说我喝酒喝成这样,肯定是个爽直的人。”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钱强生只跟何向华说些开心的事,说些生活中琐琐碎碎的事,一说到生意,就像古人写历史一样,点到即止,跳跃颇多,好像何向华是他的竞争对手,而不是他的女朋友。

像他们这种状况的男女朋友,在一起的时间长了,什么是该说的,什么是不该说的,大家的心里都明镜似。

向华没敢跟他提病得没有办法去上班的事,只含糊地说自己想过了五一后回老家,问他到时候能不能抽得出时间陪自己走一趟。一说到到何向华老家去,钱强生就变得有些支吾。钱强生的犹豫,很久以前就这样了,向华以为自己已经习惯了,但是在这天,因病躺在床上,他的犹豫就变成了毛毛虫爬过的了脖子,火辣辣地痛。

说完了想五一过后要回家一趟后,向华才意识到这个临时主意的突兀。在此之前,想也没想过要回去,正通着电话,要回去的话就说出口了。

挂断电话以后,寂寞的房间静得能听得到蚊子谈情说爱的喃喃私语。安静得有些古怪,悄无声息。向华不敢向窗外望去。

医生让她五一那天去取化验报告。那医生说这几天他休息,正好五一值班。她犹豫着,要不要告诉钱强生自己到医院去看病了,却没有道理地说了想回老家。她知道自己也该回家里去看看了。她想起自己还没有得到落实的病,又想到大嫂这段时间也在生病,担心自己之余,又担心亲人,像是黑色中加了一层红色,那红色像是要从黑色中间流淌出来一样狰狞着无声地狂笑。

出来打工十年,何向华回去过三次。

第一次回去时何向华20岁,为了退婚而不得不回去。她把打工两年存下来的钱,连本带利一次性赔给男方。她订亲时家里收的彩礼,早就用在母亲的病和后事上了。她初中还没有毕业,家里就给她订下一门亲事。当时母亲需要很多钱看病,除了收取女儿娉礼这个办法外,再也想不出什么好主意了。

第二次是父亲病危,她回去见他最后一面,顺便把钱强生也带回去让他看一眼,好让他对这个世界的惦记稍少一些。让向华把男友带回去的主意是父亲出的,他说他实在是不放心这个最小的女儿。他50岁上才得的这个小女儿,似乎还没来得及疼爱她一下,自己便已油枯灯尽,何其难堪?何向华那时正好跟那位占有欲太强的白领阿智决裂了,没有男朋友,钱强生知道这事后,就主动提出可以冒充一下她的男朋友,条件是何向华负责他的旅费,他权当到“那遥远的地方观光一回”。这年何向华23岁,是一间酒店的领班。那次回家,由于火车晚点了八个小时,向华没能见到父亲最后一眼,老人家在她到家前一个小时去世了。向华原来是打算乘飞机回去的,因为要带上钱强生这个人,她舍不得花那么多钱了,就坐了火车,没想到因此而无法见到父亲最后一面。

最近一的次回家是一年前。这年,向华25岁,回去看望病得很严重的大嫂。向华不明白,为什么他们家,大家要轮流着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