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窃宝飞贼
作者:凌落红豆      更新:2020-03-25 18:04      字数:4078

霜降一过,秋风便渐渐夹带着寒意了,日头越来越短,连要饭的叫花也不再大清早便去武侯祠占乞讨的座位了。益州人的生活节奏一向很慢,武侯祠也从来没有烧早香这一说,若是去的早了,祠里的居士恐怕还要骂你一顿,你说晦气不晦气。

这样一个秋风萧瑟的早晨,如果你在武侯祠这附近的庙会一条街上能见着人,已经算是稀奇得很了。今日却有一个黄脸少年,扛着与他身材相差甚远的大口袋,走在这人影稀少的街上,那口袋委实大,也委实沉,因此越发衬得少年摇摇欲坠来。

“烘糕,蜜糖烘糕。”远远听见有担着早点担子的商贩在叫卖,那少年扛着东西,没吃早饭,行动甚是艰难。这哪里是早点摊子,这分明是大雪天送来的鹅毛,想睡觉递来的枕头,大旱地里的黑宋江,及时的很吶。

“老板,麻烦,两个烘糕,不,三个!”少年扶了扶肩上的袋子,却不肯放下。

“好。”对方正要将油纸包的早点递给少年,看了看对方的长相却有些疑惑的试探道,“是你?”

少年抖了抖,似乎有种被抓了现行的感觉,正准备拔脚要溜,对方连忙道,“是我呀,米笠,你不记得了吗?”

“米大哥?!我天,怎么是你?”这黄脸少年正是老落,她仔细一看果然是米笠不错,只是经过疾风岭一事之后,瘦了很多,不过面色倒还红润,“那夜你被什么人带走了?当日乱七八糟,第二日他们才发现你不见了,那几个长老气的要命呢。你怎么到益州来了?”

米笠自离家南疆后,辗转来到了益州,没想到竟然能在这里碰见故人,当真是巧极了,他收起摊子,拿走老落手上的早点,“这有什么好吃的,走,去我家,我给你做别的好吃的,你嫂子平时都是一个人在家,要是见到你来了,肯定很高兴。”

“嫂子?你娶媳妇了?哎呀,真是恭喜了。”老落摇了摇口袋,里头叮呤咣啷一阵响动,“正好给嫂子做见面礼去。”

一路行至一座村庄,庄外一块大青石上刻着“锦里”两个字。

米笠指着一处青瓦白墙的瓦屋,道:“这就是我家了。”他推开院门,放下担子,向里屋叫道,“小玲?快来,你看谁来了?”

果听得里屋响起一个女人的声音来,一个荆钗布衣的女人款款走出来,老落仔细一打量,“原来是你,你竟然嫁给了米大哥?那晚救走米大哥的人也是你了?”

这女子不是别人,正是那日他们初到五色寨时遇见的苗家姑娘,银铃儿。

老落撞了撞米笠的胳膊,挤眉弄眼道:“米大哥,可以啊,魅力不小啊,娶了这么漂亮的小娘子。”

米笠被她这么一说,有点不好意思的搔了搔头,“我去给你做点吃的,你们俩说话。”

银铃儿也是面若红霞,过来拉着老落,“洛家姐姐,你怎么会来益州?”

老落一拍大口袋,“孩子没娘,说来话长。咱们先进去吧。”

屋里坐定,银铃儿倒了杯茶递给老落,“我们居住简陋,姐姐别嫌弃。”

老落接过茶杯道,“这是什么话。对了,那日初遇,我看你好像对苏兄还有两分热情,你看上的不是苏兄,竟然是米老板么?”

银铃儿脸红到耳根,声音低不可闻,“他人很好,对我也好……”

老落打趣道:“你倒不觉得他年纪太大?”

银铃儿急急辩道:“他并不老的。”说完方知对方是在玩笑,羞得呀了一声,连忙背过身去。

老落道:“我同你玩笑的,好嫂子,可别生我的气啊。”她去拉拉银铃儿的手,对方才一脸羞涩的转过身来,“说真的,你俩怎的住在此地,又隐姓埋名,为何不回渝州,米大哥在渝州还有一处茶楼,此地生活也太过清苦了。”

银铃儿脸上闪过一丝忧愁,“那日我本想救出米大哥,并没有想那么多以后的事。”

老落喝了一口茶水,才听得银铃儿讲述起之前他们经历的一切。

原来银铃儿在五色寨身份不一般,她是经过了圣女初选的女子。五色寨所有年满十六的少女都必须参与圣女的选拔,经过层层的筛选,最后只有寥寥数人有幸成为现任圣女的弟子,学习如何侍奉大神,以及无色寨独一无二的制蛊技艺,将来圣女退位,会指定一名她认为最有资格的弟子来担任下一届圣女。那些在选拔中失利的女子自不必说了,回归本家,自行婚配,可是一旦经过选拔,便不可婚配了,银铃儿正是这样的身份。

如今的五色寨白夙钰可以说是历任圣女中天资最为聪颖的,不仅颇得民心,自身的武功就算放眼整个天下,也是数一数二的顶尖高手,比起中原各大派掌门也是不遑多让。若有幸成为她的弟子,别说将来承继圣女,便是做个普通的圣使,也是光宗耀祖的大喜事。

银铃儿向往自由,并不愿意成为真正的圣女,可是她已经通过了圣女的初选,如果此时偷偷跑掉,不仅自己性命难保,就连自己的家人也一辈子在寨子里抬不起头做人。

银铃儿眼眶微红,“我现下虽然暂得了自由身,却是个不孝女,我阿爹去的早,阿娘为带大我姐弟吃了不少苦,我这般一走了之,着实对不起她。”

“怎么了?怎么哭了?”米笠端着面条走进来,香菜翠绿,银鱼鲜嫩,正是一碗鲜亮的红汤爆鱼面,见此情状,连忙放下大碗问道。

银铃儿急忙擦擦眼泪,道:“并没有什么,只是有些想我阿娘了。”

老落安慰道:“其实寨中之人并未怀疑你与米大哥的出逃有什么干系,若你当真悬心家人,待风平浪静后,再去探望她就是了。再说了,你不是说你也不过是过了初选而已吗,或许圣女早已选中了自己心仪的弟子,其中并没有你,也未可知啊?”

“是,待你平安生产,我便回去,求那圣女,要罚只罚我一人,放你们母子二人平安。”他自有一番执拗,因此这席话是发自内心,银铃儿知他心意,想起二人前路茫茫,只是苦了肚中孩儿,因此心中更有戚戚。

“母子?莫不是你已有了身孕?”老落微惊。

银铃儿点点头,低声道:“前段时间吃不下饭,直犯恶心,去看了大夫,说是已有了一个多月了。”

老落道:“那可别哭了,怀着孩儿的人不可以伤心的。”她微微一叹,“难怪你们要隐居此地了。”

米笠拍了拍银铃儿的肩膀,“你要注意自己的身体……”走动间不小心踢到了地上老落放的口袋,里头的东西便叮叮当当想起来,“这是何物?”

老落一拍脑袋,“倒是把这个东西给忘了。”她解开扎口袋的绳子,露出里头的东西,金光灿灿,珠光宝气,竟是一堆价值不菲的金玉珍玩。

米笠警惕的掩上大门,道:“这些东西是……”

老落只让他二人看了两眼便又扎紧口袋,“这些东西正是上月要运给当今皇帝贡品中的其中一部分,你可知我是从何处得来的吗?”不待他二人答话,老落嘿嘿一笑,“正是益州城外有名的南宫极家中。”

“贡品?为何在南宫极家中?难道……”米笠思维也不迟钝,“难不成江湖传言丢失的部分贡品,竟然是堂堂南宫世家的人干的吗?”

“正是!”

“可是你盗了这批珍宝,只怕也不好脱手,反而给自己惹上麻烦。朝廷已派人查访,南宫家的人吃了这样大的亏,想必也不会善罢甘休。”

“我才遇见你时,本想请你替我处理这些东西,但此番玲儿已怀有身孕,我不能给你们添麻烦。”老落拍拍口袋,“不过是些贡品,我去寻些外地客商,便宜处理了便是,问题不大。”

米笠还待说什么,银铃儿偷偷拉了拉他的袖子,他只好闭口不言。老落只做不见,很是高兴的端过面条,“今日能与米大哥重聚,可见上天眷顾。”

米笠点点头道:“故友相逢,应当好好喝个痛快,我去沽些好酒来。”于是他便去村口的酒铺沽了两斤白酒,又亲手整治了一桌好菜,与老落痛饮起来。银铃儿有孕在身不便饮酒,便坐在一旁绣着一个婴儿戴的虎头帽。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听说这南宫世家的防卫一向森严,庄中弟子个个都是一把好手,平常人想要窥探一二都不容易,更别提潜入庄中了,快给我讲讲你是如何得手的?”米笠甚是纳罕。

老落抿了一口酒,嘿然一笑,道:“其实也不当什么,我轻功比武艺好,那南宫世家的围墙虽高,却也不过是一个纵身的事。他前院的守卫厉害些,不过再厉害,也不过是一包迷药的事,过了前院就好办多了,后院是女眷休息的地方,守卫的人没那么多。这本没什么,难就难在,南宫极藏他那些金银珠宝的地方不好找,我寻了好几处地方,也没有什么头绪。”

“那你后来又怎么寻到了?”

“我心想若靠我一人,只怕难以找到,于是我便躲在南宫极他老婆房中,过了三天,总算叫我发现了那密室的入口,竟然就在他与他老婆的床板下头。”老落又喝了一口酒,“南宫极的家当真是不少,想当年他也不过是个籍籍无名,初出江湖之辈,二三十年间竟也打下了这样的家业,只不过大约年轻的时候太落魄,于钱财上看的比寻常人更重些,我放了迷烟,让他夫妻二人昏睡过去,潜入床下密室,便盗得了这些东西出来。”

米笠听她说完,笑道:“他这些年为了发家,什么勾当也做过,现如今老了,胆子倒愈发大了,连皇帝的贡品都敢下手,你这也算是劫富济贫了。”谈笑间,他突然想起什么,一拍脑门,“你看我这个记性,我认识一个人,或许他有办法给你处理这堆东西。这人是益州有名的混混,虽有些贪财,却还有三分义气,他人脉广,这些东西托他出手,想必容易。”

米笠找来的人是个名叫易三哥的地头蛇,三十出头,长得精瘦,很有一股匪气,处事却是有条不紊,他约了老落见面的地方,也不多问什么,只细细看了货,然后说了个价钱。

老落盘算了一下,除了她一路再去大漠所要花销的费用,她还白赚五千两,阿米豆腐,罪过罪过。

从易三哥那里出来,米笠颇有些心疼,“这么多宝贝就卖这个价钱,也太亏了。”

“米大哥,你也得考虑一下这些人的利益啊,能换这么多钱,我已经知足了,不过……”老落眯眯眼,回头打量了易三哥所在的屋子,“算了,我们回去吧。”

米笠没注意到老落的迟疑,犹自心疼那些被“贱卖”的宝贝。

易三哥见他二人离去之后,招来一个心腹手下,如此这般的耳语了一番。

“三哥,恕小的愚笨,为何要等这批东西发走之后,才去告诉南宫世家的人。”那汉子有些奇怪。

易三哥有些微怒,“若现在就告诉南宫世家的人,咱们岂不是白亏了一万两?等货发走,你再去放出消息,借别人之口告诉南宫极。这贡品本就是他家的人盗的,又被旁人窃去,怎敢大张旗鼓的寻,到时候他要算账也找不上咱们,也是去找着这小子了。”

那汉子对易三哥的英明甚是佩服,一顿溜须拍马,让易三哥好是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