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明确了调查方向的风太息只花了一天时间就对香港地下势力的分布有了一个粗略的了解。
香港拥有五光十色的繁华外表,但是背后却隐藏着黑暗的、肮脏的角落。香港有两个闻名于世的别称:东方之珠与罪恶之都。东方之珠是形容香港的美丽和繁荣,而它的繁华也将整个东南亚的罪恶全部吸引过来。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这座城市就会露出另一副面孔。
香港发达的经济辐射到了整个东南亚,香港的黑社会与东南亚各国的黑帮也建立了千丝万缕的联系。而东北亚的地下势力也将自己的触角伸到了这个重要的中转枢纽,他们只有通过香港才能够与东南亚的黑帮接上头。因此香港成为整个亚洲的犯罪中心,可以说亚洲所有的黑帮都在香港设下了“联络处”。
其他国家的黑帮毕竟“远来是客”,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因此真正主宰着香港地下世界的仍然是本港的帮派。更何况香港黑帮的历史悠久,在国际上都算得上是一条吞云吐雾的龙。
小小的香港岛上,众多的黑暗势力盘根错节的纠缠在一起。就像一个小小的鱼缸中挤着几百条大大小小的鱼,有的是鱼缸里土生土长的,也有后来跳进鱼缸的,虽然鱼缸中的食物丰富,毕竟总量是有限的,谁都想多吃两口,所以这些鱼总是抢得头破血流,鱼缸里还时不时上演大鱼吃小鱼的悲剧。香港,这个小小的江湖上充满了恩怨情仇和激烈的利益冲撞。
虽然香港大小帮派林立,数目成百上千,但是人数最多、实力最强、风头最劲的只有洪兴社和东升社两大社团,这是鱼缸中的两条巨无霸,没有一条鱼敢轻易的去触碰它们的虎须。
为了生存和发展,为了避免成为两大社团争斗的牺牲品,所有本土的中小型帮派不得不择两大社团其一作为自己的依附对象,因此洪兴和东升成为香港地下世界里两个势均力敌的执牛耳者。
洪兴在香港已经有了很长的历史,从成立到现在已经一百四十多个年头,是香港黑道上当之无愧的No.1。洪兴社的影响力不仅仅是在香港,它同澳门、台湾以及东南亚的华人社团关系密切,东南亚的华人社团都为洪兴马首是瞻。
通过警察找人,如果警察找不到,那是警察无能;通过黑社会找人,如果连黑社会都找不到,那是绝对不可能。正所谓蛇有蛇道、鼠有鼠窝,洪兴发话要找一个人,别说他插翅也飞不出香港,就算这个人已经死了,洪兴为数众多的小弟也会将他从坟墓中拖出来。
洪兴社现在的掌门人名叫蒋天生。不过蒋天生为人低调,虽然正值壮年,但是已经久不过问江湖之事,现在处于半隐退的状态,洪兴的具体事务基本上是交由一个名叫陈浩南打理。
东升社是洪兴社的死对头,在最近十多年间才飞速蹿红起来的。因为东升搭上了“金三角”这班特快列车,很快就从一个默默无名的小帮派急遽膨胀成能够与百年洪兴分庭对抗的社团。
东升是靠做毒品起家,它垄断了香港百分之八十的毒品交易,在短短几年之中,东升建立起了一套复杂的毒品走私网络,将香港变成了东亚、北亚甚至太平洋彼岸的北美洲的毒品中转站,每年从香港过境的海洛因达一百多吨,其中绝大部分是走私到倭国,百济所占的市场份额也不小。因此东升与“金三角”的昆沙将军、倭国的山口组、吉田社交往甚密。
东升现在的当家人叫张耀阳,几乎每一个认识他的人对他的评价都是疯狂、阴险、毒辣之类的贬意词,即使是他的手下,对他也是害怕多过忠心,恐惧多于尊敬。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东升的张耀阳与洪兴的陈浩南是一对冤家,因为两家势均力敌,虽然底下相互拆台,但也只是小打小闹。因为双方都没有找到一击必杀的机会,所以谁都不敢轻易挑起江湖新一轮的争斗。
现在香港黑社会的情况与以前哥伦比亚FARC和AUC的情况有着惊人的相似,风太息在脑海里将刚刚从一个老江湖那里打听到的情报重新梳理了一遍。在扔下一万港币的“咨询费”后,风太息快步走出了舞厅。身后的铁门缓缓的合上,震耳欲聋的DISCO和嘈杂的男女尖叫声通通被关进门里,风太息深深地吐出了胸中的浊气,贪婪的呼吸着外面的新鲜空气。虽然室外的空气中隐约夹带着一股垃圾的腐臭味,但是同舞厅中弥漫的香烟、酒精、香水、汗水混合到一起产生的怪异味道相比要好得多,而且舞厅的空气中似乎还飘散着一股淡淡的低纯度海洛因的气味。
虽然风太息从没有吸过毒,但是在哥伦比亚期间却经常同毒品打交道,当医用麻醉剂短缺时,人们往往会用海洛因作为吗啡的临时替代品。一般来说,少量、少次吸食毒品并不会致人上瘾,但是副作用无法避免。由于风太息至今仍处在生长阶段,为了不影响身体发育,风太息坚决抵制使用毒品作为麻醉药品。有一次风太息的左臂中弹,子弹卡在两块骨头之间,但是随身的吗啡已经让其他受伤的战友用光了,风太息凭着坚强的意志力,咬牙切开伤口,强忍着剧痛,用军刺将卡在骨头间的子弹硬生生的挑了出来。
风太息刚走两步就听到从街边一条幽深的巷子里传来年轻女性的呼救声,随后又传来几声不堪入耳的嘻笑声。风太息停下了脚步,站在巷口朝里望过去。有两只喝得醉熏熏的少年正蹲坐在巷口,其中一个染着金发,另外一个则是满头绿毛,“绿毛”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乞丐装,“金毛”则是一身嬉皮士打扮。两人见风太息径直走了过去,同时紧张地站起身来,“喂!看什么看?找死啊?不想死的给老子滚远点……”
话音没落,两人的肚子就各吃了一记重拳,两个家伙马上像虾子一样弯着躺在地上拼命的呕吐起来。巷口的骚动已经惊动了里面的人,巷子里正上演着一部老掉牙的电影,老掉牙的剧情,老掉牙的对白。一群连毛都没有长齐的小屁孩居然学起电影里的古惑仔,四五个穿着奇装异服的少年围一个女孩子,不但嘴里不干不净,而且还对这个可怜的女孩子动手动脚。
这些少年仅仅是为了追求所谓的“酷”,为了好玩,为了显示自己“有种”,围在一起欺负一个女孩子,全然不顾他们的行为会给这名少女带来多么难以愈合的伤害,**的伤害只是其次,精神上的伤害才是真正难以愈合的。
因为他们都是未成年人,警察根本就管不到他们。于是风太息毫不犹豫的替这群小子的父母狠狠地教训了他们一顿,虽然已经手下留情,但是这群皮娇肉嫩的小子依然被揍得呼天呛地,当风太息停下手时,这群少年痛得在地上滚来滚去。
风太息冷冷地说道:“你们马上在我面前消失!”少年听到后如蒙大赦,拖起倒在巷口的两个同伴,七个人连爬带滚的冲出了这条巷子,以躲避这个从天而降的煞星。
巷子里重新恢复了宁静,坐在地上的女孩似乎仍未从刚才的惊心动魄当中恢复过来,她抱着头、蜷成一团、一动不动地低声抽泣着。由于她刚才被那群小混混围在中间,风太息并没有完全看清她的身影,现在终于有机会借着昏暗的路灯仔细的打量一下这个埋头哭泣的少女。
最开始还误以为她是良家少女,等风太息看清楚时才知道自己救下来的居然是一名不良少女。一身打扮和刚才被打跑的那群小阿飞没什么两样,染着一头金黄色的小波浪,头发上还散布着红红绿绿的反光闪晶片,娇小的耳垂上居然吊着一对特大号的圆形耳环,耳环上面居然还穿着九个叮当作响的小钢圈,风太息为她耳朵的承受力感到非常的担忧。少女上身穿着一件蓝白相间的吊带衫,光洁的小腹整个儿暴露在外面,小背心的左肩带可能是被刚才那群小阿飞给扯断了,一前一后的无精打彩地搭落在身上,下身穿着一条**的黑色皮制超短裙,脚上蹬着一对过膝的高根靴,白花花的大腿没有一丝遮拦的裸露在外面。已经快晚上十二点了,居然敢以一身这样的暴露打扮出入这种地方,难怪会引来狂蜂浪蝶,风太息在心底又叹息了一声,希望这名被自己救下来的少女在看清人世间的凶险后能够迷途知返,走回正道。
风太息将上衣口袋里的什物全部掏出来后,弯腰将自己的外衣披到少女颤抖的双肩上。这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正在迅速靠近,难道刚才那群被打跑的小混混找来了帮手?
来人没有给风太息留下过多思考的时间,一股拳风已经从侧面吹了过来。风太息本能的伸出左拳格挡,但是来敌却不改攻势,反而向前踏出一小步,折臂曲肘绕过风太息的防守,随后快速的抬起手肘,从高处向风太息的左胸砸过去,面对敌人怪异的招式,风太息谨慎的选择了含胸缩腹,后撤半步,躲过对方的第一轮进攻后,风太息马上向前迈出左脚,同时右拳闪电般的挥出。
“住手!你们俩给我住手!!别打了。”刚刚还在埋头哭泣的少女突然开口大叫起来,风太息和那人的拳头都停在距离对方脸部只有半拳远的地方。虽然两的动作都已经停了下来,但是两人的眼光依然狠狠地的盯着对方,丝毫大意。
突然风太息吃惊的睁大双眼,似乎看到了令他极为吃惊的事物,接着慢慢地收回自己的拳头,对方见风太息没有了敌意,也就跟着放下拳头。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单膝跪到少女面前,关切的问道:“小姐!您没事吧?”
那名少女现在已经抬起了自己的头。紫黑色的眉毛和深蓝色的眼影让她看上去像妖怪多过像人,在晚上看到这副打扮,确实考验人的胆量,风太息小小的佩服了一下刚才那群小混混。少女的脸上扑了一层厚厚粉底,上面还粘着一些闪着荧光的五角星和月牙儿,嘴唇腥红得让人受不了。但是现在少女的妆扮已经不那么可怕了,因为她的泪水却将脸上五颜六色的妆彩通通调配到了一起,糊成了一付滑稽的小丑脸。虽然看不清她的本来面貌,但是从脸庞的轮廓和五官来看,少女应该非常清秀动人,风太息怎么都弄不明白,好好的一副脸为什么浓妆艳抹至此,与其说是化妆不如说是毁容。
但是,真正吸引风太息注意力的却是少女身前的男人,风太息将目光牢牢地锁定他的背影上,过了十多秒钟,风太息冒失的轻声开口叫道: “……马…加爵……”那个男人闻言浑身一震,缓缓转过头来,用惊疑的眼光上下打量着风太息。
虽然风太息主动摘下了脸上的眼镜,却仍然辨认不出风太息的身份。四年的经历奇特经历让风太息不同于一般的同龄人,心灵的早熟带给他成熟的气质。虽然仍旧是少年的脸庞,但是高强度的锻炼让他发育得比同龄人更加健全,身高已经接近一米六五,年仅十二岁的风太息给人十八岁的感觉了。
“加爵哥,我是风太息啊,还记得我吗?”
在听到风太息的自我介绍后,马加爵也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没想到是你……”但是脸上的表情很快变得古怪起来,“太息,我已经早不用那个名字了,你叫我Jack好了。”
被冷落在一边的少女重重的哼了一声,“Jack,你怎么现在才来,如果不是他,我可能已经被……,这件事情我以后再和你算帐……”风太息只是随意的瞟了她一眼。但是少女的不满却把马加爵急坏了,连忙低声向她解释,无暇搭理风太息。
马加爵准备先离开这个阴暗巷子,但是少女却赖在地上死活不肯移动半步,她说自己的脚扭伤了,没有办法走路。但是马加爵每一次伸手,准备将她扶起来却被少女重重的推开。明明刚才还好好的,怎么一会儿功夫就把脚扭伤了?看来这位从家里偷跑出来的少女在借机发大小姐脾气,只是她的眼睛怎么老是偷偷地瞄着自己?难道要我去扶她?风太息苦笑了一声,真搞不懂这些千金大小姐是怎么想的,都半夜三更了,仍然在这种乌烟瘴气的舞厅蹦迪,而且还是单身一人,难道她不知道这种地方有多危险吗?一身火辣的打扮,没有引来成年的色狼已经算她运气好了。
马加爵一身标准的“黑衣人”打扮,再结合他对这名任性少女恭敬的态度,可以推测出马加爵不是司机就是保镖。毫无办法的马加爵只得冲风太息一个劲的苦笑,风太息只得摇着头将这名问题少女拦腰抱起来。先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再说。
少女立刻伸手环住风太息的脖子,瞪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风太息的脸,不知道她的心里又在打什么鬼主意。马加爵见这位千金大小姐终于肯“起驾”了,于是一路小跑着在前面领路,风太息抱着少女紧紧地跟在后面。
转过了一个街角,马加爵拉开一辆停在路边的黑色加长型MercedesBenz(梅赛德斯-奔驰)600的车门。风太息低头一看车的牌照,BD666,看来马加爵现在的老板来头不小。在这座富翁云集的城市里,无论是看到什么样的高档名车都不会让人吃惊,但是想为自己的坐骑配上这种“稀有”牌照,如果仅仅靠钱是绝对无法办到的,要拿到这种特殊的牌照,在香港非要有滔天的权势和凌人的地位不可,因为福伯的劳斯莱斯的牌照也只是MG8888,比这辆车还多出了一位。
风太息将手中的千金顺势塞进汽车的后座,看着马加爵慌乱的神色,风太息没有和他多说什么。老板的女儿出了这么大的事情,马加爵的麻烦肯定不小。
风太息将自己的手机号码记在纸条上递给马加爵,但是马加爵刚伸手接过去,还没来得急看清纸条上写的内容,这时,有两根纤细的手指从汽车车窗里伸出,轻易地将它从马加爵的手上夺走了。面对皱着眉头的风太息,手指的主人得意洋洋的摇晃着自己的战利品。
风太息懒得跟小女生一般见识,急着赶回去交差的马加爵与风太息简单的握手道别后就匆忙架着600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