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刚刚开门营业就来了七八个马仔,他们叫了十打啤酒和四个小姐坐在角落里喝了起来。因为经常有马仔光顾自己的酒吧,没什么好奇怪的,只要小心点招呼就没有什么问题。
没过多久就从角落里传来一声响亮的耳光声,一名陪酒的小姐披头散发的捂着脸跪倒在地上,一个明显喝醉了的马仔嘴里还不停的骂骂咧咧。
眼见形势不妙,酒吧经理连忙凑上前去当和事佬,本来答应他们只要不闹事,今晚的消费全部免单,没想到他们居然根本不卖他面子,反而不依不饶的要求每人免费带一个小姐离场。
这不是明摆着坐到自己的头上拉屎吗?这样一来自己什么面子都没了,还怎么出来混?如果开了这个先河,万一以后每天都来这么一帮骗吃、骗喝还要骗玩的人,那这个酒吧就不用开了。再说,自己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虽然东升已经倒了,但是罩着自己的“光头强”现在不是投靠了洪兴吗?既然已经交了保护费就可以把“光头强”摆出来,不能让他们把自己给阴了。
经理刚刚板起脸孔说了两句就狠狠地吃了一记耳光,其中一个马仔立刻掏出手机去叫人帮手。从通话中才知道这一帮人原来是洪兴的正宗弟子,他们在洪兴社里的地位绝对不是像“光头强”这样后来投靠过去的旁宗所能比拟的。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早知道就让他们带小姐离场好了,谁知道东升倒的这么快呢?自己干嘛要自找麻烦?
连五分钟都不到,一大帮凶神恶煞的、带着棍棒的马仔闯了进来酒吧,并且将酒吧里所有的客人、小姐、保安、服务员通通赶了出去。
在这种情况下打911,如果指望警察赶来的话,黄花菜都凉了,除非是“光头强”出面,洪兴的人可能会卖他几分薄面,但是现在所有的人都被赶跑了,连打电话向强哥求救的人都没有。待会自己的态度一定要好一点,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破财消灾,先过了今晚再说,酒吧经理暗自打定了主意。
似乎连上帝都不打算让他平安的过完今夜。洪兴的马仔们只是将他捆成一个粽子、堵上嘴巴后,就将他扔到一边无人搭理了,他们旁若无人的将酒柜里的酒拿出来对着口就喝了起来。虽然挑捡的是最贵的马爹利、人头马之类的高档酒,但是自己一点都不心痛。喝吧喝吧,反正整个柜子里的洋酒没有一瓶是真的,全部加起来也不过十万,谁到这种店子里来是正儿八经的过来喝酒的,不是为了卖“白面”就是为了小姐,只要小姐一发嗲,就算是一杯尿他们都会照喝不误。
这些马仔是来打秋风的吗?但是不太像,如果仅仅是为了钱就不会把自己捆在一边不理不睬,连一个同自己开价的人都没有,看样子他们是在等什么人,今天的事情恐怕没有那么容易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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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兴所有的人马退出酒吧后,诺大的厅堂只剩下何太息、Jack以及躺在地上无法动弹的胖子经理。
记得在五年前这个家伙因为被高利贷赶得东躲西藏瘦得像猴子一样,没想到几年不见,养尊处优的生活居然把他养成了个大胖子,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吸了孤儿院里孤儿们的血肉才长得这么肥。虽然依稀能够从被肥肉挤成一堆的五官中辨别出他当年的相貌,一双老鼠眼已经完全被肥厚的眼皮给挤住了,只剩下一条细缝,两颗暴突的大门牙也被拔掉了,换成两枚纯金的假牙。
何太息觉得还是有必要再确认一下这个人渣的身份,于是蹲下身来将他嘴里的布条抽出来,从布的形状看来似乎是哪个家伙脚上的袜子,马得意一开口,一股浓重的脚臭味就喷涌而出,何太息皱着眉头站直了身体。这个怕死的家伙居然管怎么看年龄都不到他一半的何太息叫起大哥来,“大哥,小弟是跟着‘光头强’强哥混的,现在强哥人在洪兴,大家都是自己人,这纯粹是一场误会,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兄弟们随便吃、随便玩,今天用掉多少通通算我的,只要兄弟们今天尽兴就好。”何太息还没开口问话,胖子就开始自顾自的狂喷口水。
何太息轻哼了一声道:“马老板倒是大方,只是我可能不太好意思,到时候让马老板破产了就不好了。”
“不会,不会……”马得意摇头的速度几乎能将脸上的肥肉甩出去。
何太息乘他精神放松的时候突然大喊了一声“马王义!”躺在地上的家伙猛的全身一震,脸上一片惊惧的表情,刚才还滔滔不绝,一下子就变成了被掐去头的苍蝇,连屁都放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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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马得意来说,马王义这个名字代表了倒霉的过去,使用这个名字的时候没有发生过一件好事。姐姐死了,本来以为是从天而降的馅饼,却没想到给房产商做了嫁衣裳,自己什么好都没捞着。淑珍那个死三八出的馊主意居然让自己成了被通缉的要犯,不得不隐姓更名跑路到澳门去躲避风头,好不容易等风头过了才买了个假护照回到香港开了这么一间小酒吧。
幸好最后自己从人贩子那里捞了一笔,要不然哪有现在这样风光,说不定早就饿死在街头了。自己叫马王义这个名字的时候,最开始是被高利贷追,后来又被警察追,现在突然被这名少年喊出舍弃已久的名字,当然会心惊肉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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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太息和Jack懒得跟他废话,两个人先乒铃乓啷的海揍了他一顿,十分钟下来又让马王义“增肥”了不少,两只眼睛是彻底的从脸上“消失”了。风太息和马加爵分别报出自己原来的姓名,再加上马加爵拳脚的提示,马王义终于明白了,当年讨债的人已经找上门来了。
何太息直奔主题问出了自己最关心的问题,“那些人贩子是什么人?现在他们在哪里?五年前被警察抓住的那个家伙是大陆的偷渡客,他们是第一次跟着那伙人贩子走货,所以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在帮谁做事。我们将那个家伙从警察局里面弄出来,把他十个手指甲全部橇掉都没问出什么名堂来,所以我们直接把他扔到海里喂鱼去了。你最好老实交待,我们要你开口有的是办法,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刚才被吓得不敢做声的马王义突然扯开嗓子拼命的叫救命,Jack的一顿拳脚让他立刻闭了嘴。在知道求救无望后,为了少吃点苦头,马王义终于老实开**待道:“我也不认识他们,因为蛇头是淑珍那个臭婊子去联系的。”
“就是那个跟着你鬼混的妓女吗?现在她在哪里?”
“那个臭婊子早就跟小白脸跑了。她妈的,老子也被她耍了一道,那些蛇头是她去联系的,买货的钱也是交给她的。没想到在她背着我将蛇头的报价瞒下了三成,在将钱交给我之后,她又从我这里强行分去三成,妈的,她什么力都没出就快拿走一半了。后来在澳门,她盯上了一个小白脸,没想天就把老子给踹了。”马王义提起那个女人马上变得咬牙切齿。
虽然两人将马王义的手脚全部打断,却没有问到有价值的线索,难道那批人贩子是从天而降,在做完一笔卖买后又从人间蒸发了?唯一的可能性是这批人来自倭国,因为五年前意外案发惊动了香港警方,于是马上撤回去了。
马王义已经没有太大的价值了,现在该有怨报怨,有仇报仇啦。何太息操起一把刀子朝马王义身上猛刺过去,对人体结构极其熟悉的何太息总是将刀的落点控制在像大腿、手臂这些无关紧要的地方,避开了大的动脉血管和要害部位,为的是不让这个人渣死得太痛快了。
何太息每刺出一刀就会大喊一声“这一刀是替马清报仇。”、“这一刀是马俊辉还你的”……痛得死去活来的马王义嚎叫着在地上翻来滚去,但何太息丝毫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在疯狂的刺出三十多刀后,马王义已经变成了一个血人,飞溅起来的鲜血沾到何太息的手上、衣服上、脸上,鲜红的血液将何太息因为愤怒而扭曲的脸衬托得更加恐怖。正巧有一滴血液飞到了何太息的眼睛里,立即将他眼睛中的影像全部染红。何太息怔怔的停下手来,将马王义踢到了一旁。
刚才自己是怎么啦,飞溅的鲜血和惨叫的呼声居然带给自己一种无法抑制的……兴奋?!记得自己曾经非常痛恨杀戮和鲜血,第一次开枪杀人是在哥伦比亚,当天晚上就彻底失眠了。但是,刚才闻到马王义的鲜血居然会……有一点怀念的感觉?!自己是怎么了?难道……
何太息看着自己满手的鲜血发起呆来,沉默了片刻后,何太息抛下了手中的刀子对马加爵说道:“Jack,后面的事情你去处理吧,别让他死得太轻松了。”说完就头也不回地奔向了洗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