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醉驾,高晓松的悔罪值不值得我们信赖
文/萧楼
昨日上午,在写《不辩之辩,诚恳悔过,高晓松必将重新赢回公众》一文的时候,当日的《青年报》来了,没有细看。 无弹出广告文本小说站文章写完,主旨是为高晓松醉驾自始至终的诚恳态度所触动,认为高晓松是值得公众原谅的,甚至我以为,法院判了高晓松六个月的拘役,好像有些重了,但我没有说。
下午上完三节课,坐回办公室,重新打开《青年报》,读到了一篇署名耳东每的文章,标题是:《“二进宫”的高晓松能当代言人吗?》,觉得作者的名字有些怪,一定是假名。于是,读文章,意外的读到,高晓松并不是第一次醉驾,这个消息对我很有些冲击,使我对高的认罪诚意产生疑惑。“酒令智昏,以我为戒”,高晓松是否利用了我们的轻信与善良,玩弄了公众的情感。
耳东每文章里说:“高晓松在美国曾经有DUI(酒后驾车)的记录,并且因此永久丧失购买枪支的权力,即使如此,他在中国又来了一次醉驾。我个人很好奇的是,当年他在离开美国派出所的时候,有没有写下英文版的‘对不起,永不酒驾‘的保证书?在太平洋两岸穿梭,这位艺人有意无意中拿着酒瓶钻着两国律法间的缝隙。”
这件事情使我对自己的判断产生了疑惑,我是不是太感性,太容易相信表象,太容易冲动。我已是过了这种魔鬼的年龄,转而想,我看人看事,还是有底线的标准的,这个标准就是人性的基本善良。前日在看高晓松法庭宣审,我一直对高产生很多的敬意。
有一句名言说,被同一个石头绊倒两次的人是最愚蠢的人。同时我们对这样的人的悔过诚意不得不打上一个问号。原来想用《醉驾以后,高晓松强奸了谁》这样的标题来写这篇短文,怕引出歧义,所以放弃了。高晓松是不是强奸了公众舆论的善良?!
耳东每说的很好:高晓松的“一番姿态,值得获得外界肯定,但还不至于提升到追捧的程度,毕竟本质已经是‘犯罪‘在前,之后的一切表现其实都是浮云。”
当然,我们也不能从一个极端跳向另一个极端,我还是很愿意相信高晓松的悔罪的诚意,但愿高晓松真的是“对不起,永不酒驾”了,真的能认识并做到“酒令智昏,以我为戒”。
又有传闻说,高晓松清华没有毕业,这是网上的消息,我只但愿这只是传闻,我也懒得上网去查。我还是更多的愿意相信,那个有才华的,公众形象还不错的高晓松是真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