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雾取下佩剑,看了一眼。
若不是这把剑,她也不会跟将离纠缠在一起,现在看来,居然是定情信物一般的存在,可这也是牵机阁的东西。
她把剑放到死去的女奴身边,又望她身上铺了些引燃的薪草。
将离抽出一根柴火,直接点燃这具尸体,还有门框和各种木头麻布。
熊熊的火光瞬间蹿腾起来,很快就吞噬了这人。
将离不再纠结,带着夕雾就往外冲,前脚刚闪出后院,后脚晨雷就从前院进来,继续靠回墙边监视。
没多久就发现里面有烟冒出,火已经烧到门框,逆旅伙计们也看见了,大喊一声“走水啦!”就提着桶来灭火。
晨雷狐疑着靠近,朝门里张望一下却看不清楚。
他抢来一桶水,一步跃进火场,看见一具正在燃烧的尸体,已经开始变黑。
他赶忙朝尸体上浇水,踩灭零星的火星,看见这人后心里一沉。
尸体脸部已经全部焦烂,皮肤被烧得龟裂,黑黑外表的之中露出红色的脸部肌肉,嘴唇已经被烧得翘起,暴突着牙齿。
衣服还没被完全烧光,边角的部分还能看出是黛蓝色。
他踩到一把剑,弯身捡起,第一件事就是查看剑柄底部的雀鹰纹。
再抽剑细瞧,精铁冷锋,是夕雾的剑。
视线又落到她腰间的一枚青玉上,落满焦灰,仍旧隐隐泛着冷艳的青光。
他皱着眉头将玉解下,掸掸灰,认出这是夕雾的随身玉佩,摇了摇头。
这会儿有旁人拎着水桶冲进来,慢慢浇灭了浴室的火,屋子里充斥着浓郁的烟尘焦糊味。
伙计们找来掌柜,边骂边收拾,还有附近巡逻的游徼也来了,把尸体拖了出去,余下的人开始打扫被烧得漆黑的浴室。
晨雷被熏得满脸是灰,捂着帕子在一堆废墟中翻找起来。
他觉得这事蹊跷,但的确从女尸身上发现了夕雾从不离身的玉和剑,他想再找些能证明这人就是夕雾的线索。
很快又看到一具焦尸。
被烧成黑炭的雀鹰。
他垫着帕子检查了它的翅膀,摸到左翅骨头有损伤,的确是夕雾的那只。
接着发现雀鹰颈椎的异常,折断了。
不过并不奇怪,雀鹰自杀,大都选择撞墙、撞树、撞柱子,颈椎断裂是寻常的死亡表现。
晨雷忽然心生一丝警觉,立刻跑出浴室,去找那具焦尸。
焦尸就在院中,一群游徼围在那里,商量着要去报告县府。
晨雷拨开人群,在焦尸身边蹲下,摸上她的后颈,发现颈部无恙。
又扒开焦尸的衣服检查起来,肉体并没完全烧焦,还有皎白的皮肤,纤细的腰身让人心生怜惜。
颈部、胸口、腹部,均无伤痕,真是意外?
“你作甚!不要碰尸!”
游徼见状,立即拉开他,挥挥手把他赶走。
他阴沉着脸,拎着夕雾的剑,带走她的青玉和雀鹰尸体,离开逆旅,启程返回咸阳。
门徒夕雾死了,他也不用回到船上了。
……
将离和夕雾一上船,就清点了一下人数,南望慢慢悠悠牵着老虎回来,自己这边一个不少,他便要求船老大立即起帆开船。
阿山挠挠头:“有个伙计还没回来呢,他是昨天新来的,跟你们一起上的船。”
将离一边解下绳索,一边说道:“他是逃犯,在路上被游徼抓了,我们跟他走在一起,也差点被抓,没见我们是跑回来的么,你若不想惹事,就赶紧走。”
阿山一听,立马紧张起来,自己误用了逃犯,要是被追上,肯定免不了受罚,便赶紧招呼伙计们起矛扬帆。
渔船缓缓转舵,离开即墨港。
将离搭着船舷,对着越来越远的岸边发呆。
夕雾默默靠在他背后,两人不发一语,直到太阳渐斜。
凌霄把大竹筒还来,又问:“姜兄肚子可还要紧?”
“嗯?”将离愣了一下,笑了笑:“不要紧不要紧,拉完舒服多了,多谢凌兄关心。”
“那就好。”他点点头,又对夕雾颔首,便转身离开。
将离抱着大竹筒,里面是却邪剑,是左伦用来行义的佩剑。
却邪一出鞘,亮剑退妖邪。
他暗自嘲笑:自己还配用却邪剑么?
夕雾看出他的心思,内疚道:“你……我不知道,你竟会这样自责。”
她杀人没有感觉,但将离今天杀人,让她触动颇深。
将离勉强地笑了笑,拍拍她:“不要多想,想要逃出泥潭,又怎会一尘不染?”
夕雾点点头,望着云霞不说话。
南望在船上找了一圈,到处都不见那匹白马,就过来问夕雾:“你的马呢?没上船?”
她眨了下眼睛:“跑丢了。”
“不去找吗?”南望叹息道,“多好的骏马呀。”
“是啊,”夕雾神情失落,“找不到了。”
……
众人在甲板上吃了晚饭,头顶晚霞,脚下渤海,背着夕阳,吃得寂寞无声。
饭后,子旦对着从药铺带回来的清热缓解治晕船的方子研究起来,开了个小炉,慢慢煎药。
老虎毛球依然晕船,恶心干呕,到处乱吐。
伙计们来找南望,让她给管管,这甲板简直没法落脚了。
她还不以为然,说给了他们钱,就是让他们负责照顾的。
伙计们不认,一群人就在那边叽叽喳喳吵了起来,毛球都快吐昏过去了。
将离嫌他们烦,把装了金豆的小竹筒交给夕雾,不说半句,指指那边。
夕雾就代他又给伙计们分了一些金豆,这才平息下来。
入夜,将离一个人站在甲板上吹风。
天气渐冷,深夜的海面实在湿冷难耐,风浪大了起来,水珠飞溅到脸上,光是站上一会儿,就能湿身。
将离掏出那个女妾的契券,盯着看了一会儿,然后丢进海里。
他现在整个人的气压很低,连夕雾都不敢随便打扰,就远远地靠在舱门口等他。
将离想到以前,在北境战场上领着百刀骑砍杀匈奴的时候,眼睛都不眨一下,杀敌的快感、满足感,还有团队协作的荣誉感,让他意识不到这是在杀人。
之后杀嬴况,更是畅快,觉得这人神烦,行为不检、劣迹斑斑,还自导自演刺杀先帝再救驾的烂戏,所以必须为世间除害,眼不见为净。
后来在巨鹿城遇到奴商与官员勾结的事件,这算是行义了,那些人死不足惜,杀死他们,心中没有半点犹豫。
而在九原找来一个替自己死的奴隶,那事儿不由将离亲自经手,都是北墨游侠代办,没有直接面对,就没有这么大的感触。
如今,去奴市挑人、买奴,带着无辜的女孩儿一步步走向死亡,她还浑然不知,以为自己要去过好日子了,在她受宠若惊以为主人要送给自己玉佩的时候,再亲手把她杀死。
这样做,和世间邪魔有什么区别。
他看看自己的手掌,暗叹道:手脏了,沾了无辜者的血。
将离从不觉得男儿大丈夫就该下手果断、毫不拖泥带水,好像叽叽歪歪是懦弱、不狠的表现。
如果是那样,八成也是装的,为了让自己看起来狠而狠,不知退避,不知藏锋,那样的人,很蠢。
没有人天生老辣,都要经过事情的磨砺。
到最后,或是成为虚伪的圣人,或是成为真实的枭雄。
任何认知正常的人,都不会对手刃一个楚楚可怜的无辜者无动于衷。
陷入迷茫和自我怀疑是必须的,除非他是变态杀人狂。
关键是怎么走出来,怎么走下去。
将离有预感,这是第一个死在自己手中的无辜者,但不会是最后一个。
南楚,没准更加腥风血雨。
【本卷终】